陕西已发生甲流疫情学校国庆节不放假
2010-03-04 09:07:56 · 57次点击
9月17日,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孙树超和丁秋丽在学校里练习轮滑记者汤继颖摄
目前我省49所学校出现甲流病例,省教育厅、卫生厅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指出,发生疫情的学校国庆期间确需放假的,须办理报批手续
-截至昨日8时累计确诊325例,目前已治愈103例
-省教育厅、卫生厅要求已发疫情学校国庆节不放假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昨日下发《关于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已发生疫情的学校,国庆长假期间原则上不得放假,若确需放假的,需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截至昨日8时,我省教育系统累计确诊325例甲型流感病例,发病学校49所,已治愈103例。发病学校中,中小学和幼儿园占到了32所,大中专学校占17所。其中,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7例,已治愈2例;西安文理学院59例,已全部治愈;西北工业大学17例,已治愈1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7例,已治愈15例;西安科技商贸学院48例,已治愈11例;西安后宰门小学15例,已治愈10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中(太白校区)62例。
关于国庆长假,《通知》中表示,未发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可正常放假。已发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放假,若确需放假的,要按程序报批。各学校要落实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安排好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收假返校时,学校要做好对每一位学生放假期间活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登记,并经过体温检测确认后方可进入学校上课。
已发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放假,是否也包括中小学和幼儿园?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祝亚肖解释说,原则上不放假的规定主要针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发病的学生目前都在家里隔离,因此不存在病情从学校向社会扩散的问题。
不放假的大中专院校要进行封校,禁止学生外出。为了丰富学生生活,除了安排学生上课,还可以进行一些有益的活动,如读书,写读书笔记等。目前还有部分发病学校患病学生已经痊愈,经过专家评估通过后,可以放假。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不放假学校的学生提前购买了火车票或机票,学校要帮助学生处理好退票事宜。(记者卢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