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集中整治机动车违法鸣笛 乱按喇叭罚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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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集中整治机动车违法鸣笛 乱按喇叭罚款100

2010-03-04 09:03:54  ·   36次点击

 市交警支队向司机发出“不在市区乱鸣笛”的倡议。

  整治范围

  北至张家堡、南至电视塔、东至幸福路、西至汉城路

  查处对象

  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汽车、出租车、渣土车等乱鸣喇叭行为

  整治方式

  重点区域分时段展开千人行动,设300整治点专项查处违法鸣笛

  昨天,来自全市公交、出租等行业的200余名司机在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庄严承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在市区乱鸣喇叭。”同时,市交警支队向全体机动车司机发出“不在市区乱鸣笛”的倡议。从昨日起至12月3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我市开展机动车违法鸣笛集中整治行动,凡违法乱鸣喇叭者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现状

  禁鸣12年

  喇叭“声声不息”

  “为减少城市交通噪声,我市早在1997年就明令禁止在市区内乱鸣喇叭。为什么现在又再次提起,是因为我们市区内的道路并不安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军感慨地说。

  近段时间,由于地铁施工及市政道路建设力度加大,我市很多路段同时开挖整修,加之气候变化昼短夜长,交通流量相对集中,致使部分道路交通出现不同程度的饱和。个别驾驶员图一时便利用喇叭叫人、叫门,个别公交车、出租车、中巴车、渣土车违法鸣笛现象比较突出,严重破坏了良好的交通环境,也干扰了市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这引起了广大市民的不满。

  对此,记者昨天在采访沿途也有着切身的感受:不管是长安路、二环等主干道,还是像报恩寺街、四府街这样的背街小巷,汽车喇叭声时时可以听到。

  整治

  重点区域设点

  分时段集中行动

  针对这些问题,此次整治中交管部门依据市政府通告确定的禁鸣区域,将整治范围具体列为:北至张家堡、南至电视塔、东至幸福路、西至汉城路。整治的重点区域是钟楼周边区域,省、市、区党委、政府驻地周边区域,校园周边,城市主干道。

  除日常查处外,此次整治行动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专门确定了10月21日15时至17时、11月15日9时至11时、11月30日19时至21时、12月15日9时至11时、12月30日19时至21时这五个时间段开展千人行动。在这五次行动中,将集中千名警力上街,在全市选择重点路段、重要路口设置300个集中整治点,专项查处机动车违法鸣笛行为。

  截至昨日下午5点,在首次禁鸣集中行动中,全市交警共纠处乱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1200例。

  据了解,在此次机动车违法鸣笛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市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充分发挥GPS巡逻车、二轮摩托车机动、灵活的作用,加大对禁鸣区域的巡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动车违法鸣笛严重的时段、路段,采取设点、堵截、暗查等举措,严格纠处机动车在禁鸣区内鸣喇叭的违法行为。

  处罚

  乱鸣喇叭罚100元

  本次整治行动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鸣喇叭较为突出的公共汽车、出租车、渣土车等将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同时,交管部门还将加强夜间鸣喇叭查处力度,严禁机动车鸣喇叭扰民现象的发生。凡违反规定乱鸣喇叭者交警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

  答疑

  咋判断乱鸣笛

  录音录像取证

  昨天下午,朱雀门外一位正在执勤的交警向记者坦言:执勤时确实很难判定喇叭声究竟是从哪一辆车上发出来的。目前没有可以监控乱鸣喇叭的电子设备,因此,执法取证会遭遇困难,处罚时常常会遇到司机矢口否认。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针对乱鸣喇叭行为难以收集固定证据的特点,尤其是乱鸣喇叭行为具有随机性、截停行驶中乱鸣喇叭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和当前移动拍摄取证没有录音等特点,交管部门将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增加录音录像取证的技术手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以有效执法查处乱鸣喇叭的违法行为。

  提醒

    发现乱鸣笛请举报

    交警提醒,发现机动车违法鸣笛行为,市民可拨打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电话88627099及时举报,也可以拨打各大队指挥中心电话举报:

    特勤大队 86755150;

    新城大队 87452100(西院)82162300(东院);

    碑林大队 82223119 87700979;

    莲湖大队 84263792;

    雁塔大队 87800039;

    灞桥大队 83519924;

    未央大队 86220093;

    高新大队 88320951;

    经开大队 86262445;

    曲江大队85519353 85537692;

    高速大队 88585211。

    相关链接

    以下区域24小时禁鸣喇叭

    《西安市公安局关于严格控制交通噪声的通告》中明确规定:在西安市(城六区)范围内严禁各种车辆使用气喇叭;严禁在街道上维修、试验喇叭或用喇叭叫门叫人;市区半坡路、半引路以西,西宝疏导线、雁引路以东,电视塔盘道以北,张家堡以南的范围内,尤其是钟楼周边区域,单位驻地及居民住地周边区域,城市主干道及安装禁鸣喇叭标志的路段,24小时禁鸣喇叭。

    本组稿件文/ 记者陈静 图/记者李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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