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严查酒驾持续到明年初 8月至今已拘留266人
2010-03-04 09:00:22 · 57次点击
面对镜头,一名涉嫌酒后驾车的司机用手掩面进行吹气检测记者邓小卫摄
“全省严查酒驾将持续到明年2月。”昨晚,西安交警设卡检查酒驾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李昌向记者透露。
昨晚,西安市交警支队共出动1000余名交警,在全市设42个盘查点对酒驾进行严查。据了解,此次行动是在陕西省交警总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对于酒后驾驶进行严厉的打击。”李昌说,全省各市县也在对酒驾进行严查。
昨晚8时至9时15分,在西安市桃园路与丰镐路十字,交警利用酒精测试仪共查出3名涉嫌酒驾的司机。“通过吹气检测,喝得最多的司机估计也就3瓶啤酒,他们将被送往医院做抽血化验,得出准确的血液内酒精浓度。”
据了解,血液内的酒精浓度在每100毫升20毫克以上的,属酒后驾车,浓度若超过每100毫升80毫克的,就属于醉酒驾驶。
交警莲湖大队一民警说,喝酒2小时后,酒精会逐渐挥发,一般两个小时以内,喝1瓶啤酒,血液内的酒精浓度在每100毫升40毫克至60毫克,喝2瓶啤酒就有可能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了,而一旦达到醉酒驾驶,司机将被刑拘。
李昌说,从8月15日起,全国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以来,一度陕西省内酒驾现象略有回落,然而近期,酒驾似乎又有“回头”的趋势,特别是到了冬末春初,是酒驾较为集中的一段时期,因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将严查酒驾持续到明年2月。
据了解,从8月15日起,陕西省交警总队登记在册处理的酒后驾车共960余起,266人因醉酒驾驶被刑拘。
11月22日,自强东路发生一起酒后驾车撞死一女子的交通事故,李昌说,听了这事,自己感到很痛心。“我们在努力打击酒驾,但这种事情还是在发生,是血的教训啊!所以说,打击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司机要培养‘无酒驾车’的好习惯,将此看成常态化,这才是我们努力的结果。”(记者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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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