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雇凶打死业主案开审 家属求4人判死刑
2010-03-04 09:00:14 · 46次点击
庭审中,兴强物业法定代表人李秀宝(右)回答问题,开发商万强置业董事长滕麟则不停地擦拭着脸上的汗水本报记者赵雄韬摄
昨日上午10时,西安中院大法庭对“物业雇凶打死业主”一案一审开庭审理。当9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死者家属再次在法庭号啕大哭。
纠集人员 预谋行凶
西安市检察院指控,西安万强艺术家小区由万强置业开发,兴强物业负责物业管理。该小区2号楼222室的业主左明炜、张大联夫妇入住后,为维护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参与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为此引起兴强物业经理王少华、以及万强置业董事长滕麟的不满,二人意欲报复。
今年4月22日,王少华、滕麟授意兴强物业法定代表人李秀宝找人收拾左明炜。李秀宝便纠集吴西文、冯刚,并指使二人再纠集他人。随后冯刚叫来李彬,通过李彬叫来刘岗斌等。当晚,这些人分别预谋,商定收拾左明炜之事。
为确认左明炜的动向,王少华安排兴强物业万强管理处主任石超文,带吴西文到大厦监控室看相关录像。为了不在小区内惹出事端,决定次日再付诸实施。李秀宝通过吴西文付给冯刚、李彬、刘岗斌等600元后,几人先后离开。李彬离开时将公司提前准备的钢管带走,作为次日作案工具。刘岗斌当晚又听从李彬的安排,纠集王东苍参与次日行动。
跟踪业主 殴打致死
4月23日上午,吴西文、冯刚、李彬、刘岗斌、王东苍按计划来到万强艺术家小区门外守候,联系上石超文——此前王少华安排石超文对左明炜进行指认。因左明炜未出现而未果。当日下午2时许,左明炜、张大联外出,石超文得知此信息后,电话告知王少华,王立即通知李秀宝,李再电话告知冯刚等。之后,李彬、吴西文、冯刚开车到小区,接上石超文赶至土门电子市场附近伺机作案。刘岗斌、王东苍也随后赶至与其他人会合。
下午2时25分左右,石超文指认了二人,吴西文步行跟踪,李彬、刘岗斌、王东苍乘坐冯刚驾驶的面包车调头后,分别持钢管下车追撵,在土门附近赶上左明炜夫妇,并持钢管对二人进行殴打,其中,李彬第一个冲上去从背后击打左明炜头部,致其倒地,并朝其身上击打。张大联见状阻挡,被李彬用钢管打伤头部。左明炜、张大联两人随后被送到医院救治,但左明炜经抢救无效,于4月28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左明炜死亡为重型颅脑损伤所致。张大联的伤情未达轻伤。
作案后,吴西文从李秀宝处拿到2500元酬劳,后与李彬、冯刚、刘岗斌、王东苍共同分配。检察院认为,王少华等9人因对业主不满,结伙报复,致一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家属索赔 1700万
昨日法庭上,左明炜的妻子张大联和9岁的女儿,作为此案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庭向法庭提起民事诉求。其代理人认为,由于被告人王少华等人的犯罪行为,给死者的妻女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故两原告请求,依法追究王少华等9名被告的刑事责任,其中判处王少华、李彬、滕麟、李秀宝死刑立即执行;判令赔偿原告损失1700万。
万强艺术家小区的20多名业主,自发旁听了昨日的庭审。业主代表刘先生说,开发商行凶打死业主,是一起全国罕见的恶性案件,希望对此案公正审理,能让业主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面前的弱势地位有所改变。
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晚9时30分,共对8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调查,多名被告人之间互相推卸责任,对究竟是谁授意打人的询问,答复也各不相同。
昨日的庭审并未完毕,今日继续审理。记者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