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保安室租给酒店作前台 业主称回家就像进酒店
2010-03-04 09:00:00 · 41次点击
在一幢商住两用的大厦内买了房子,但物业公司却将大厦内所有业主共有的一楼大厅保安室租给一酒店作为接待前台。物业公司称,租用是征得了60%以上的业主同意。“每次回家就像进了酒店一样,平时朋友来了,都感觉特别尴尬。”西安市李家村附近的万达广场1号楼1单元的业主马先生称。
和马先生一样,业主张先生也认为,没有征得业主同意,将属于大家的公摊部分转租出去赢利,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让人无法容忍。
11月26日上午10时,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单元的大厅里,一家名为“雅居公寓式酒店”的接待前台特别显眼,来往的行人和业主从大厅去电梯口时,均需从此处经过。据正在执勤的保安介绍,这个接待前台是以前的保安室。
西安区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碑林区万达广场住宅部张姓负责人称,这家公司在这栋楼里承包了一百多间公寓房,用来做酒店式公寓。当提出租用一楼保安室做接待前台时,物业公司要求其前提是必须征得这幢楼大部分业主的同意,最后这家公司拿来一个有60%以上业主签名的同意书后,物业才将此处租用给他们。
泾渭律师事务所雷宇宁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公共部分的承租须经得全体业主的同意,否则就属于侵权。(记者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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