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家属提出三点质疑 称制度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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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家属提出三点质疑 称制度走形式

2010-03-04 08:59:37  ·   39次点击

 
医院出示的产科相关制度(图片来源:西安交大一附院网站)
 
 
院方在新闻通报会上出示的母婴分离卡(图片来源:西安交大一附院网站)
 
 
院方在新闻通报会上出示的母婴分离卡(图片来源:西安交大一附院网站)
 

西部网讯 11月21日,西安交大一附院新生婴儿丢失后,就医院在这一事件中是否应该负有责任,众多媒体相继发表评论,广大网友也在多个论坛展开激辩。12月4日,被拐骗婴儿家属正式向西安市雁塔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11万元,同时对医院就事件的通报提出质疑。

质疑一:产科有严格门禁制度 谁为嫌犯刷卡进门

根据西安交大一附院院长李旭在公开场合的表态,医院妇产科制定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被拐骗婴儿父亲严小红介绍说,医院产科晚上9点半到次日凌晨6点,正常出入的大门会锁上,而门卡只有值班护士和医院的工作人员才有。

而警方公布的案情信息透露,犯罪嫌疑人是在11月21日凌晨5时左右,通过员工通道进入产科病房抱走婴儿,家属质疑,在严格的门禁制度下,犯罪嫌疑人如何轻而易举进入病房,是谁为她刷卡进门?

质疑二:摄像头全程监控 作案过程为啥没拍上

严小红同时向媒体介绍说,医院产科病房的楼道里有几十间病房,东西两头各安装有一个监控摄像机,这两个摄像头可以完全记录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全过程,包括走进更衣室偷走护士服,抱走婴儿后逃离现场等罪案细节。

可在婴儿丢失后,当他找到医院保卫科要求查看当晚视频时,保卫科负责人却表示,摄像机的监控角度不对,没拍上嫌犯作案过程。严小红质疑,这究竟是设备故障还是人员操作失误?有监控却没有拍到,这算不算管理制度的缺陷?

质疑三:告知签字只是走形式 院方说法是欺骗人

12月4日,记者在西安交大一附院网站看到院方发布了《关于我院婴儿被拐骗案件的通报》。其中提到,丢失婴儿亲属在入院后就接受了安全防范知识的宣教,并签署了知情书。

但严小红则对医院提到的家属知情签字提出质疑。“他们这是欺骗!他们说上面有我姐姐的签名,但我姐姐只上到小学一二年级,很多字都不认识。当护士拿着“单子”让我的姐姐严雪莉签字时,严雪莉就提出她不识字,只会写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护士就告诉她,那你在这里签个字就可以了”。

 

连日来,围绕西安交大一附院在11月21日婴儿丢失事情中是否负有责任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交大一附院院长李旭两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医院管理制度完善,不会因此事件对婴儿家属作出赔偿,也不会处理相关人员。12月3日,婴儿家属正式提起诉讼,向医院索赔11万元。西部网新闻频道此前追踪报道了这一事件:

婴儿被盗院长认为不是“偷” 律师称可酌情赔偿

医院再次拒绝对婴儿被盗案负责 "被骗"说遭炮轰

因无出生证明未被立案 办出生证明要等出院

12月3日,西安交大一附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院长李旭在新闻通报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医院没有制定相关的管制制度,发生这样的事情医院应该负责;如果医院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而没有执行这个制度的话,医院也应该承担责任;但医院在事件发生前,既制定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也执行了这样的制度,那么医院是否应该对事情负责就要认真考虑了,再次拒绝对事件负责。针对院方的表态,西部网《华山论见》栏目曾两发评论:

评论:交大一附院李旭院长,您的秘书该换了

评论:“骗”走婴儿不是“偷”?

婴儿父亲严小红称,事情发生后从未见过院方领导,医院也没有给家属任何说法。他原本以为交大附属医院是三甲医院,各方面条件应该都很让人放心,但没想到医院的防护安全意识太差,竟发生这样的事情,希望院方在事后能给出一个合理明确的说法。

12月4日,婴儿家属正式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诉讼由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代理,代理律师表示他们目前正在搜集证据。记者随后了解到,由于家属无法提供婴儿出生证明,法院未对这一诉讼立案,而医院方面表示,只有婴儿办理出院手续时,才能同时办理出生证明。有关这一案件中出现争议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西部网新闻频道曾多次采访法律人士:

律师观点:婴儿“被骗说”符合实际 医院责任难回避

律师观点:医院负有部分民事责任 可酌情赔偿

自事件发生以来,网友就医院是否应该在事件中负责,在西部网论坛“女婴被偷,西安交大一附院院长态度强硬:凭什么赔偿?”一帖中展开激烈争论,西部网新闻频道就网友意见作出报道:

论坛激辩婴儿被盗医院责任 网友质疑院方雇枪手

雷人语录惹众怒 网友“十问”交大一附院院长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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