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意见出台 将引入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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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意见出台 将引入竞争机制

2010-03-04 08:58:51  ·   45次点击

记者获悉,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近日正式出台。管采分离完善监管、集中采购业务代理引入竞争、逐步实现采购电子化等,将成为我市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举措。

  工程项目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今后,全市各区县、部门将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对各种专项资金,只要属于政府行为的公共项目,不论资金来源,均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将药品、农机具、良种补贴、新农村建设、民生等项目,以及学校、医院等单位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此外,加强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招投标外均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招标投标项目资金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

  集中采购业务代理引入竞争机制

  我市将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活动中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现有的集中采购机构完全按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委托业务的格局,允许采购单位在所在区域内择优选择集中采购机构,实现集中采购活动的良性竞争。

  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

  财政部门将强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简化支付环节,提高资金到位率。没有经过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的项目均属违规采购。建立各种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价格监测机制和采购结果社会公开披露制度,实现有效监控。

  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纪检监察和审计人员以及新闻工作者等参与政府采购监督,逐步建立“监管机构为主体、社会各界为补充”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还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建设与国家相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记者 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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