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新聘教师要缴2万押金 教育局称为防师资流失
2010-03-04 08:58:42 · 37次点击
新聘教师:拿钱限制人不合适
日前,网友“浮云遮望眼”在网上发帖称,今年8月份,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招教考试中,被录取的教师每人被要求缴纳两万元的违约押金,而且8年内不许调动工作。
新聘教师8年 内不许调动
发帖者称,今年8月份,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组织了一次面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招教考试,有150多人被录取,有50多名被分到了高中——渭南市固市中学、渭南市吝店中学和渭南市下吉中学。现在,临渭区教育局向这些新分到高中的教师每人要2万元的违约押金,说是8年内不许调动工作。帖子发布后,上百名网友跟帖评论。
昨日,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张卫华表示,新分到高中的教师每人的确要缴两万元的违约押金,并且8年内不许调动工作。
张卫华说,今年,渭南市新建了两所学校——渭南市实验初级中学和渭南市实验小学,市上为两校新增教师编制376名。区教育局从农村在编教师中选调了180名优秀教师到这两所学校。随后,区委、区政府决定在临渭区应、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中招聘150名教师,以弥补农村中学因选调留下的空缺。
这次招聘教师的流向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但招聘结束后,有些人不愿意到初中、小学任教,而是通过各种关系要求到高中任教,“因为高中教师收入高一些”。
到高中任教的老师要交钱
在这种情况下,区教育局根据《临渭区教师管理规定》中关于“新分配到高中的教师,8年后方可提出调动申请”的规定,要求新招聘进入高中任教的老师,每人缴纳2万元押金。这样做的目的是最大限度控制进入高中任教的人员,以免造成义务阶段教师的紧缺,还有一个目的就是防止师资流失。“有的人通过招聘解决了工作后,又不安心工作,干上两年又想调到别的单位去。”
张卫华说,缴纳违约保证金只是针对到高中任教的四五十名教师,其他新聘教师不用缴纳。“这些钱是学校收的,学校保管,教育局没有收钱。根据协议,教师干够8年,2万元肯定可以退还。”
昨日,记者在几所中学采访时,吝店中学一名新招聘教师说,教育部门防止师资流失的考虑是对的,但可以用政策限制,拿钱限制人不合适。“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刚参加工作,还没有挣钱就要交钱。”
就此问题,渭南一位律师表示,近年来,因违约金原因引起的教师聘用纠纷越来越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被雇用人员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但上述有编制的教师的调动应当属于人事制度范畴的问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而《教师法》和《教师申诉办法》对此问题又没有相关规定。但无论如何,教育部门没有理由以“土政策”对有编制的教师的工作调动加以限制。本报记者 杨伯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