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通知楼房被拆 房主质疑延安规划局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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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通知楼房被拆 房主质疑延安规划局程序违法

2010-03-04 08:58:09  ·   46次点击

 
四层小楼如今面目全非(图片由当事人李生虎提供)
 

西部网讯 花70万建起的4层楼房,在几个小时内被执法队夷为平地,事前房主却没有接到任何书面告知或行政处罚文书。身体有残疾的延安市宝塔区桥沟镇泽子村村民李生虎想不通,“一套严肃的执法程序为什么在延安就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

村民:四层楼房被强拆 之前没见过执法通知

泽子沟村位于延安市以南,紧邻市区,全村约有300多人。2008年3月,该村村民杨胜利和李生虎签订协议,共同在村里建楼房。李生虎说:“前两年,村里200多亩土地基本都被开发商征用了,村上只有一处门面,每年能收入70多万元,平均到每个人头上每年只有2000元。这点钱连生利都很难维持。” 2008年5月,两人借了70多万元在村里批给的一块宅基地上建起了四层楼,除了自用外,准备和村里人一样对外出租,维持生活。

在建楼过程中,他们陆续办理了有关手续。李生虎说。由于规划部门近几年一律停止给个人建房办手续,所以并未取得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市国土局的用地审批文件。“我们村和延安市其他村上个人建房基本都是手续不全,所以当时我也就这样建了。”

“2009年4月9日,延安市清理整顿市区违法建设指挥部10多名工作人员赶来,不由分说就要拆楼,实在拦不住。”李生虎回忆说,“仅仅几小时之后,整个四层楼就被拆的七零八乱,没了摸样。”

拆迁现场,整个楼房已经面目全非,楼板从中间凿断为两截,门窗被砸坏,钢筋也被铰断。虽然已经过去了半年多,但是李生虎还是难掩气愤,“为什么拆迁连个程序也不讲,说拆就拆,就是法院判决也有个15天的申诉期。”

拆迁指挥部: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执行

据了解,拆除违法建筑的一般违法程序是:执法部门下达书面的整改通知书或行政处罚文书,在文书上会告知违法的事实、处罚的依据、限期拆除或整改的时间、对处罚不服的诉讼或复议申请时间和部门等内容,而且文书上要有执法单位的公章,执法人员在送达文书时必须是两人以上,而且必须将文书送达给本人或直系亲属。

李生虎的妻子任春娥回忆说:“拆迁前,没有任何一个人送过整改通知书。没有办理完相关手续就建楼是不对,但规划部门不等我们依法正式行使复议权和申辩权,不分青红皂白、不容任何申辩、不容补救、连法定的行驶复议的权利也被剥夺,就强制拆除楼房,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怎么还会有这么不讲理的部门?”

李生虎告诉记者:“如果由我们自己拆除,门、窗、钢材等至少也能卖几万,这样破坏性的拆除行为,又违反程序执法,难道没人该为自己的不负责行为付出代价吗?”

延安市规划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兼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杨晓旺向记者解释说,“工作人员在拆除之前的确没有送达过有关通知书,但是工作组曾经先后七次向李生虎和家人口头告知。应该说延安市清理整顿市区违法建筑指挥部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

对于记者关于“口头告知”和“行政处罚通知书”在执法程序上是否可以划等号的问题,杨晓旺科长坦言,“延安情况特殊,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来办,最少需要90天时间,在时效性上对违法建筑的震慑力有限,根本无法执行。”

业内人士指出,程序违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这相当于用一个违法的行为纠正甚至处罚另一个违法行为,不仅不妥,而且也让政府形象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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