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小学教师将实行全员岗位聘任 聘期原则3年
2010-03-04 08:57:12 · 64次点击
西安市教育局昨日召开了“西安市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启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有六大变化: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加强绩效考核;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加强教师交流;建立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的遴选机制;深化职称改革。
西安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黄启成介绍,同一区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调整使用本区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时满足教师补充需求。
从教满6年分期分批校际交流
中小学全面实施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力争2010年春季开学前完成方案审批和岗位聘任工作。区县教育局要按照区县人事部门的统一部署,2010年全面实施中小学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将教师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应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后,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校际交流。主动参加交流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和评优表彰中将给予适当照顾。教师转任交流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实现“学校人”向“职业人”转变
黄启成表示,区县要积极探索“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区县可依托区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部建立区县中小学教师管理中心,将所有中小学教师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实现“学校人”向“职业人”的转变。
区县教育局要制定本区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最低标准,由学校根据最低岗位标准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条件,使区域内校际间五级岗位聘任标准大体相当,对优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超出比例的教师,鼓励这些人员交流到薄弱学校聘任,支持薄弱学校发展。
绩效考核坚持师德为先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绩效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绩效考核结果既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要将考核结果与教师的收入、聘用、职评、奖励挂钩,使考核成为教师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建立以岗位为核心、绩效为取向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绩优薪优’的收入分配模式。”黄启成说。
试行教师跨校评聘
新人事制度要求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控制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聘用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到相应教师岗位。今后,市属高校、幼儿园、教育事业单位教职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同时,区县教育局在职称评聘中,对优质学校超过岗位比例数量的教师,积极试行跨校评聘,具体由区县教育局调配。引导优秀教师向有岗位空缺的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合理流动,促进教师交流和师资力量均衡配置。
“校际交流可减少家长择校”
西安市小雁塔小学教师鲍爱莲对教师在同一区域流动比较关注。鲍爱莲说:“老师分期分批校际交流这样的模式好,这样可使教师资源均衡发展,也就能减少家长择校。”“学校条件差的老师肯定愿意到条件好的学校来,反之肯定有人不是很情愿”,她希望出台教师转任交流的实施细则,使这一新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耿彦红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