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今年起回归公益 宝鸡试点
2010-03-04 08:56:04 · 62次点击
名为“公立医院”,实则是“营利”医院——近20多年来,我国的公立医院日益为“名不副实”而尴尬。我国从今年开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以公益性为核心,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从9个方面切实缓解民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昨日正式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作为新医改方案中的一个核心环节,公立医院改革成败直接关系新医改命运。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思想的第一条就是“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根据安排,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将从今年开始推进,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选择1~2个城市(城区)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在各地试点城市范围内,选出16个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突出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16城市试点
东部6个:辽宁鞍山、上海、江苏镇江、福建厦门、山东潍坊、广东深圳
中部6个:黑龙江七台河、安徽芜湖和马鞍山、河南洛阳、湖北鄂州、湖南株洲
西部4个:贵州遵义、云南昆明、陕西宝鸡、青海西宁
9项主要内容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3.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4.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5.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6.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7.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8.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9.鼓励社会力量办非营利性医院
咋解决看病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药事服务费纳入医保
《指导意见》对饱受诟病的以药养医机制“开刀”。提出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意见原文
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
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
专家解读
补偿是改革成败关键
对于药品加成收入退出公立医院补偿渠道,有关专家表示,这将有助于药品价格的合理调整,切实减轻老百姓的药费负担。
前卫生部副部长曹荣桂2月初接受专访时表示:搞好公立医院改革,关键在政府,而不是医院……换句话说,医院补偿机制完善了,医院公益性就有保证了。
而据卫生部医政司原司长于宗河等人介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政府投入只占公立医院总支出的不足10%。
其他措施
推动病种规范化治疗
推行疾病诊疗规范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研究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推动病种规范化治疗,为患者住院治疗某种疾病制定了一个标准化流程,住院时间、检查项目完全一致,患者对疾病治疗就有了个大概了解。多元化办医推动竞争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特需服务比例设上限
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