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红洋楼交警违规强制报废正常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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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红洋楼交警违规强制报废正常车辆

2017-03-06 09:53:02  ·   3792次点击

据中原科技网 自2013年5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取消小型私家车使用年限限制,规定行驶60万公里后将引导报废。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之后,车辆所有人可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这些企业对拆解车辆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等级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注销。


开封市红洋楼交警违规强制报废正常车辆

  所以,新规实施之后,大大提高了车辆的使用率。按车辆平时只是用来上下班代步来看,一年的使用里程大概是2万公里,60万公里够行驶30年了。车辆开到第15年起,得每年年检两次,第21年起车辆检验次数增加,每年增加到4次,直到哪次检验不合格了,车辆就必须得报废了。而且,随着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保养费维修费也是相应增加的,用了20年的车,够久了,加上费用的增加,相信很多人会更情愿换一辆新车。可是家住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东郊乡吴娘庄村三队的杨磊却遇到了不一样的“特殊待遇”。


开封市红洋楼交警违规强制报废正常车辆

  据杨磊本人介绍,家住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东郊乡吴娘庄村三队,以下是杨磊要投诉的事情经过:

  杨磊名下有一台猎豹汽车,车牌为豫B92U94,车辆初次登记于2003年8月1号,检验期至17年8月31日,车险属于投保状态,保险机制2017年8月9日。“私家车未达到报废标准,车管所咋能强制报废?”


开封市红洋楼交警违规强制报废正常车辆

  在杨磊行车证丢失,补办行车证时发现,杨磊名下的猎豹汽车属于报废状态,杨磊对此去车管所反馈我的车况信息,初次去车管所反馈时间为2017年2月3日,当日办理的业务是补班行车证,车管人员告知杨磊的车辆属于报废状态,让杨磊开到汽车报废公司,杨磊当时提交的车辆正常年检信息;
 

  同年2月6日打电话沟通车管所说是因为工作失误才会导致此现象,并承诺此车可以恢复上路正常行驶;

  同年2月8号上午去车管所,车管所办事人员推到所长那里说此事由所长解决,下午红洋楼交巡防大队黄某说约10号上午去红洋楼交管大队。

  同年10号我们去红洋楼交巡大队他们说此车可以恢复正常上路行驶,我说车辆系统显示为报废状态,也不敢上路,这车我不要了,他们说想扔哪扔哪;10号下午红洋楼黄某给我们打电话通知我,不让我再去车管所,此车辆事件由红洋楼负责;

  同年11号红洋楼找到我们辖区土柏岗派出所,所长郑队还有村干部找我私了;我们未同意;

  同年15号找到杨磊村子里的熟人,我们未同意私了;

  同年17号上午我朋友驾驶我的猎豹汽车在石桥口让宋门交巡防大队逮到,找我朋友要行车证,行车证丢失,警察用警务通查到我的车辆信息是报废状态,把我的汽车依法扣押,让我去宋门交巡防大队签字,宋门交警大队处理意见此车必须报废不能正常行驶,并让我们签字接受并同意此车报废;

  同年20日上午我给红洋楼交巡防大队长王队说明此车让宋门逮到拉到金属回收公司。

  同年25日给红洋楼交巡大队长问我的车辆怎么处理?至今没有给予任何答复,平日里我还需要工作,为此事来回奔波跑了近一个月,不但车辆无法上路行驶,工作也丢了,家里上有老下有小都需要过日子,万般无奈之下,才写投诉书,另外找了律师,正在准备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希望能通过合法的途径起诉,望上级部门根据我的情况展开调查,尽早给予答复,谢谢!内附杨磊的车辆证件信息,我只是一个小老百姓,四处碰壁,求告无门,我只想要一个说法,希望领导能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谋福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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