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税局开展专项检查 确保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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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税局开展专项检查 确保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2014-03-26 15:21:41  ·   43次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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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省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署和要求,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了解小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掌握情况和享受情况,听取纳税人对此方面的意见确保政策落实不留死角。

 

山东省国税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济南等7个市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的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实地抽查。电话访问了随机选取的105户企业,与70余户企业座谈,并走访了20余户企业检查结果显示,目前,免税户数已占全省小微企业总户数66%。各地小微企业均为按月申报,也未发现转让“免税额度”的问题。

 

小微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享受政策。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山东省国税局也征求到了一些意见,主要是部分小微企业因代开发票造成的无法享受税收政策等问题。

 

结合基层和纳税人的反映,山东国税局提出改进政策的建议:一是提高免税额度;二是调整销售额确认方式,将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和出口免税销售额从小微企业销售额中剔除,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范围;三是调整免税销售额为免征额,消除临界点企业税负相差悬殊的问题。(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sd.gov.cn/ecdomain/sds_zxqyggfwpt/dekcdgglbpjjbbodiialijnmonpefmlj/dekmcbhobpjjbbodiialijnmonpefmlj/201403260923174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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