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位小微企业 重视和支持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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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位小微企业 重视和支持企业发展

2014-03-11 15:16:27  ·   38次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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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工商联界别小组讨论结束后,“替民企发声”的庄聪生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最活跃的组成部分,小微企业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且很有作为,要对小微企业有重新的认识。

庄聪生建议各级政府要对小微企业有所关注,要在税收上予以优惠,减免各种费用,特别要强调小微企业要淡化税源的色彩,它的主要功能不是提供税源,而是解决就业。

实际上,我国一直在税收上对小微企业予以优惠,金融危机以后国务院对小微企业减免税收很重视,出台了很多政策。但庄聪生认为还要较大幅度提高小微企业缴税的减免幅度,相关部门还应该出台一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从根本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就是拿着自己家的钱做了企业,为政府解决了劳动就业问题,那么政府就应该给民营企业更大的帮助,重新给小微企业定位。小微企业在解决就业、提供税收、提供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庄聪生形象地把小微企业比喻成小鱼,要用普惠政策放水养鱼、涵养税源,把小鱼养成大鱼,这样才能成为税收的有利支撑。

小微企业自身要做大不容易,原因就在于很多小微企业在产业链的底端,规模很小、抗风险能力很低。因此,庄聪生强调,小微企业要有包括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在内的创新精神,通过产品占领市场。在同质化竞争很激烈的产业链底端,价格残杀是不可持续的,一定要善于研究市场,不制造更多的过剩产品,让产品更新换代占领市场。

除了对小微企业自身提出建议以外,庄聪生还建议要与时俱进地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得非常快,很多法律法规跟不上民营经济的发展,也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确实存在了相对滞后的问题。”

“我国关于小微企业的法律《小微企业法》已经颁布了近20年。这些年正是小微企业飞速发展的时期,所以这部法律确实存在滞后的问题。”庄聪生举例指出,我国刑法有“抽逃出资罪”,但是国务院规定从2014年3月1日起工商登记实施改革,从过去的“实缴制”改成“认缴制”,从“先证后照”变成“先照后证”,这样相应的法律法规就应该进行及时修改。(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sd.gov.cn/ecdomain/sds_zxqyggfwpt/dekcdgglbpjjbbodiialijnmonpefmlj/dekmcbhobpjjbbodiialijnmonpefmlj/20140311093244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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