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推销产品牟利 男子获刑6个月
2014-02-10 10:14:44 · 30次点击
本报讯 (记者 张志杰 实习生 许媛颖) 长安区一男子通过网络,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然后电话推销产品获利,甚至还将获得的他人信息再次有偿转让。昨日记者获悉,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李某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李某曾从事电话推销业务,从去年4月份开始,为通过电话推销产品牟利,李某通过互联网以每条0.2元至0.8元的价格,多次从他人处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电话推销产品,案发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此时李某非法获得的个人信息达5000余条,通过电话推销获利3000余元。此外,李某还将购得的部分个人信息转让他人使用,非法获利。
昨日记者获悉,春节前夕长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李某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办案法官提醒,近年来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频发,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遇到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并牟利,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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