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看车老人岗位上摔断颈椎 单位不管不问
2013-07-12 11:42:18 · 42次点击
(转自全国法制新闻联播网)平顶山市电业局退休职工李时义在看管单位家属院的车棚期间摔倒在地,造成颈椎骨折,已经花去医疗费十几万元,然而单位竟然对他的病情不管不问,让他的家人气愤不已。
“我们真是没有办法了,一天五六千块钱,现在甚至考虑到要放弃治疗了!”昨天上午,平顶山市市民李岩说起他父亲的遭遇和家人的无奈泣不成声。
据李岩介绍,他的父亲李时义是平顶山市电业局的退休职工,今年64岁。去年7月1日被平顶山市电业局物业部返聘到局家属院看管车子棚。今年6月20日凌晨4点30分左右,有人要取存放的电动车,正在值班的李时义起床开门时摔倒在地。
“5点多家人得到消息,打开车子棚大门的时候发现父亲在地上躺着,伤的特别严重,脖子以下完全没有知觉了。”李岩说,接到单位保安的电话,家人急急忙忙赶到出事地点,用钢锯把车子棚的门锁锯开,赶紧打120急救电话,把父亲送往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医院经诊断为颈椎骨折伴随高位截瘫,随后被送进重症监护室。
24日,李时义被转院到中平能化总医院,当天做了手术,术后被送进重症监护室,至今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现在已经花去十四五万元了,我们家人甚至考虑到要放弃治疗了!”李岩说,现在每天父亲的治疗费需要五六千块钱,可是电业局连一分钱也不出,找局领导他们也是推卸责任,不管不问,家里已经借了几万块钱,真要是放弃吧实在是不忍心,不放弃吧马上面临无钱停药的困境了。
李岩说,他家人认为父亲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摔伤的,局里应该负责,不管不问未免太绝情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就找局物业部经理孙红彬协商。为了推卸责任,孙经理说李岩的父亲是临时工,不归他们管。
河南碧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州认为,作为退休返聘人员,不算工伤。但是按照《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李时义与供电局构成了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单位应该为他在工作岗位上所受的伤负责。
返聘的员工工作岗位上负伤为什么单位一直不管不问?对此,供电局的回复是:李时义既不属于临时工也不属于返聘人员,是替他妻子临时看管车棚的。车棚是由电业局无偿提供给电力社区方便居民存车的,看车收入由看车人自己留用,车棚自行车的安全和看车人的安全与电业局无关。既然李时义家人希望电业局负责,建议走法律渠道。
电业局的解释,在李时义的家人看来是推卸责任的说法,李岩说母亲高度近视,近视镜1000多度,怎么可能去看车子棚呢?虽然看车费由看车人留用了,但是车棚由电业局物业部制定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充其量是用看车费抵充了工资。每个看车人一个月只有300多块钱,不是本单位领导找谁会去看车棚呢?他们会走法律渠道维权的。(王建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