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表彰五一巾帼奖状、奖章获得者
2013-03-07 09:25:58 · 55次点击
中华全国总工会6日在京表彰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获得者,并分别授予他们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北京市大兴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兴华大街路段等10个集体荣获全国五一巾帼奖状,李小英等10名个人荣获全国五一巾帼奖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等1184个集体和丁颖等1191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在随后举行的全国先进女职工事迹报告会上,杨海波等5位获奖代表先后发言,从不同的侧面讲述了各自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故事和心路历程。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陈豪在会上表示,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紧紧围绕国家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充分发挥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目前,我国女职工队伍已达1.37亿人,占职工总数的42.7%。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女职工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洪流,全总于2005年设立了全国五一巾帼奖表彰项目,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个集体和10名个人。
据悉,2013年获评全国五一巾帼奖状的10个先进集体全部为生产一线班组,获评全国五一巾帼奖章的10位先进个人平均年龄42.5岁,年龄最小的24岁,最大的5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