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6月底前必须出台民间投资细则
2012-02-22 10:19:25 · 28次点击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昨日,国家发改委召集45个相关部门举行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制定时间倒排表,抓紧制定细则,确保6月底前按时完成任务。发改委主任张平会上指出,“新36条”贯彻落实工作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
45部门报告落实进展
据与会人士介绍,昨日科技部、卫生部、工信部、国资委等相关45个部门的具体负责人士都参加了会议,并报告了各自落实细则出台的进展情况。
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在会上表示,国务院高度重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的工作任务、分工责任及相关要求十分明确。
而对于目前的进展,张平表示,制定实施细则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不理想,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落实工作亟待加强,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企业对此高度关注,贯彻落实工作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听取社会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时,指出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定出来”。
早在2005年我国就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2010年国务院又出台了“新36条”。“新36条”主要针对民间投资,在扩大市场准入、推动转型升级、参与国际竞争、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系统地提出了政策措施。两年时间过去了,截至目前,各分管行业的部委还没有全部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此前在“新36条”出台时,黑龙江一位民营石油商人对记者表示,政府希望推进民营企业进入石油等垄断行业,但是作为民营企业来说却一直找不到进门的槛,很多具体的事情甚至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落实,非常期待有具体实施细则出台。
“两会”后细则或密集出台
据与会人士介绍,目前制定细则的具体任务主要还落在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内。该人士表示,落实“非公36条”主要任务将落在投资领域尤其是行业投资上,不对民营企业设立排他性条款,不设限制性条件,即使在一些行业如石油等领域要求投资金额很大,也欢迎民营企业组团甚至是设立基金来联合投资。
该人士还透露,目前国务院的要求非常明确,必须在6月底前出台,因此目前各部门都在抓紧制定落实,预计在今年全国“两会”后各部门的落实政策将会密集出台。
一位从事制造业的私营业主昨日对记者表示,自己从事的是造纸业,算是充分竞争的行业,行业内也没有什么大国企。由于造纸行业利润不高,正在转型做小额贷款公司。但要做金融业务民营企业自身资金毕竟有限,希望有关部门在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方面有新的支持政策。
■ 落实情况
医疗领域出台首份“新36条”细则
据了解,在去年“新36条”出台后,发改委主要负责统筹工作,推动各部门落实,目前已在医疗等领域取得进展。
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此前在“民间投资36条1周年回顾与展望”论坛上披露,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室转发了发改委、卫生部牵头起草的关于《经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通知》,这是国务院部门出台的第一份落实“新36条”的实施细则。
罗国三还表示,发改委还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鼓励民间投资进入铁路、交通、能源等领域的有关工作,配合银监会做好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有关工作,积极创新和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
此外,去年发改委开始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1项,取消和停止社团三大类收费20项,各地也相继取消或降低了一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据初步统计,每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100亿元以上。
去年发改委还出台了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将省级核准权限提高10倍。在日常工作当中安排政府执行的时候,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这也是新36条明确提出来的一项政策措施。此外,发改委安排的中央预算类投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400余人,共安排了9721个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其中70%以上是民营企业的项目,另外中小企业发展每年划出30亿,两年一共安排的项目是776亿。
(钟晶晶)
■ 企业声音
中石化:不排斥与民企合作
石油、铁路等垄断行业吸纳民营资本一直备受瞩目。此前,有报道称,民营企业进入石油、铁路等垄断行业已存在弹簧门和玻璃门,看得见摸不着,或者进去后又被弹出来。
昨日,中石化集团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企业在供应链采购上与民营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尤其在成品油销售领域和化工产品加工领域与民企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中石化一直不排斥与民企合作,目前中石化与民企新奥燃气合作计划收购中国燃气就是典型的与民企合作共赢的例子。
而关于民营油企进入石油上游领域难,一位石油业界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除了政策问题外,石油行业本身的特点也是原因之一。因为石油勘探风险很大,石油上游领域是高投入、高风险、高科技、高回报。钻一口井就要几千万元,如果找不到油钱就白投入了,目前国际上打井成功率也仅在40%左右,民营企业若资金实力不够恐怕难以承受。
(钟晶晶)
■ 背景
“非公36条”7年前起步
“非公36条”起步于7年前,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文件内容共36条,被简称为“非公36条”。
2005年“两会”期间,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表示,非公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政策保持着正相关的关系,随着相关政策逐步到位,可以说民营经济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他认为,“36条”从长远来看,将发挥“非常了不起的作用”。苏宁电器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也表示,“36条”第一次从国务院颁布《意见》的高度,明确了非公经济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取得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一样的平等地位,对广大民营企业而言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非公36条”出台后5年,破解资本二元体制的脚步几乎停滞不前。全国政协常委、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锁此前表示,2005年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之后,确实热了一段时间,也出了一些细则,但是后来一些细则走了样,有的干脆就没出,后来干脆不谈了。
5年后,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该意见共有36条,为了与非公经济36条相区别,故被简称为“新36条”。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
“新36条”主要内容
● 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积极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参与电力建设。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
● 鼓励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
●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参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参与发展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
●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支持民营批发、零售企业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
●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允许民营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承担军工生产和科研任务。
●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 推动民企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 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 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新京报制图/林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