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拟对省委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011-06-11 08:14:59 · 32次点击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审计署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其“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公众如对这一规划有建议和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于今年6月20日之前,发送至jitongchu@audit.gov.cn信箱。
综合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审计署10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长达1.2万多字的规划,阐述了“十二五”时期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提出将探索创新审计方式和方法、着力加强基础建设,同时对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进行了总体规划。
探索省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
扩大市委书记审计覆盖面
根据10日公布的该规划,“十二五”期间,在对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进行审计试点基础上,我国拟探索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这一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巩固深化地厅级及以下行政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审计,推行县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扩大市(地)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不断深化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此外,我国还将逐步建立和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轮审制度。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等
社会关注热点成为审计切入点
根据该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拟在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基础上,全面开展决算(草案)审计,力争2012年底前建立决算(草案)审计制度。
根据这一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拟以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为切入点,开展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关注压缩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用降低行政成本政策执行情况;坚持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结果公告制度,推动部门预决算公开、透明;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提高审计效率。
规划还提出,“十二五”期间,地方财政收支审计拟以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基础,关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揭示问题,防范风险;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透明度,接受人大监督。
根据规划,针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我国将加强对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保障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相关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链接
【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据我们了解,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审计制度,但是只有中国在搞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署总审计师孙宝厚说。
【审计对象级别不断提高】
在中国,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经过了范围逐步扩大、级别不断提高的过程。
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明确的审计对象,只包括县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005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
按照中央要求,审计署从2000年开始,对省部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截至2010年,中国审计机关共对53名省部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仅2009年和2010年就达到37名。
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对审计对象范围进行了扩展,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过,《规定》明确的审计对象中,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规模逐步扩大,但是对省委书记的审计尚未进行过试点。(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