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非直辖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2011-06-02 08:45:34 · 36次点击
本报北京6月1日电(记者赵婀娜)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应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通知》指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重点解决好他们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员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
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可提前转正
《通知》同时指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各地要尽快出台并完善相关政策,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
直辖市外各城市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通知》指出,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按照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对到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办理、工龄确定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指出,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楚才”如何才能“楚用”
“惟楚有才”、“楚才晋用”,是与楚国有“地缘”关系的两个典故。一褒一贬,既道出了楚地藏龙卧虎的繁荣景象,又折射出楚国人才流失的深刻教训。
据《左传》记载,春秋时期鲁襄公二十六年,公孙归生向令尹子木提到了“楚才晋用”的四个典型例子:在“绕角战役”中大败楚军的析公;在“彭城战役”中助晋胜楚的雍子;为晋国抵御北狄进攻,并且使吴叛楚的子灵;“鄢陵之战”中积极献计献策、大破楚军的贲皇。这些在楚国籍籍无名的能人,到了晋国却大展身手、光彩照人,令楚国的为政者扼腕长叹,也给后世的用人者留下探寻得失的镜鉴。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人才是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唯有“人才兴”,才能“事业兴”。当下,从中央到地方,人才日益受重视,人才工作也逐步走上正轨,然而,仍然有个别地方摆不正人才的位置,做不到人尽其才,最终导致“楚才”流失,发展受阻。
识才爱才和选人用人是领导者的基本功,也是体现领导者水平高低的标尺。那么,作为一名领导者,应该向晋国学习什么,从而避免人才流失,实现“楚才楚用”?
当有“周公吐哺”的重才之情。“萧何月下追韩信”,得以成就汉室大业;“周公吐哺”,得以“天下归心”。历史反复证明:谁重视人才,发展就会“青睐”谁。晋国伟业所以能够绵延百余年,与晋国国君重才之情是密不可分的。唯有从思想上重视人才,求贤若渴,握发吐哺,才能够引来“凤凰”,营造百舸争流的可喜景象,我们的事业才会充满希望,孕育不竭动力。为此,领导者应当树立“轻视人才就是失职”的观念,不断增强识才、选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有“海纳百川”的聚才之度。有些领导干部在人才使用上“嫉贤妒能”、“求全责备”,大搞“近亲繁殖”,从而导致一些“千里马”被拒之门外。要想杜绝这种现象,不妨学学晋国,晋悼公不仅大胆任用能臣魏绛,而且还虚心接受与自己意见相左的“和戎”国策,对曾居楚十年的智罃同样信而任之,支持其改革,并最终获得成功。“英雄不问出处”,使用人才就应当打造宽松的环境,建立开明的机制。作为领导者,就应该不断培养宽阔的胸怀、宏大的气魄,敢于任用“诤言善谏”之士。同时,在人才使用上要多些任人唯贤,少些任人唯亲,对于才华出众的“千里马”,只要没有原则性的毛病,就应当大胆起用。
当有“人尽其才”的驭才之智。“任人之道,因才而授职,譬如良工之于木,大小曲直各当其用,则无弃材”。“强兵如云”固是好事,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如何“驭才有术”,如何“量才录用、适才适用”。晋文公举善授能,“父事狐偃,师事赵衰,长事贾陀”,从而确保了“人尽其才”。有些地方并不缺乏优秀人才,缺的是人才引进之后的科学任用。人皆有长,亦有短,用才就要“用其长,避其短”,千万不能“乱点鸳鸯谱”,以致出现“挥泪斩马谡”式的悲剧。在人才使用过程中,领导者还需做到“赏罚严明”,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从而确保“用好人才、用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