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服刑者参与红色文化可作减刑假释依据
2011-05-13 10:35:40 · 31次点击
11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带领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九龙坡区看守所、重庆市第二女劳教所、渝都监狱,调研红色文化进监所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要求广泛深入开展以“红色文化进监所”为主要载体的唱读讲传活动,运用红色文化所具有的强大育人功能,促进在押人员教育改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刘光磊一行先后来到九龙坡区看守所、重庆市第二女劳教所、渝都监狱,详细了解了在押人员的生活、劳动、学习等情况。听到在押人员整齐流畅地高唱红歌、背诵经典诗文,看到监舍书架、床头摆放的经典书籍和红色读物,刘光磊对红色文化进监所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说,无论在监区的工作车间、生活区域还是活动场地,都能看到红色文化的影子,这样的氛围能让在押人员受到很好的熏陶,有利于促进教育改造。
在随后召开的红色文化进监所座谈会上,刘光磊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他指出,把违法犯罪人员教育好、转化好、改造好,既是监管场所的首要职责,更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他表示,过去传统的劳动改造主要是肢体改造,当前对在押人员的改造需要全方位的改造,其中思想改造尤为重要。开展红色文化进监所活动,就是把红色文化所具有的教育矫治功能融入思想改造和教育转化之中,把在押人员转化成为健全人、守法人、对社会有用的人,红色文化进监所工作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
刘光磊要求,红色文化进监所工作要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使其成为在押人员改造工作必不可少的内容;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切实增强红色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实现改造形式内容、过程结果的统一,要不断完善搭建载体,把在押人员参与红色文化传播活动的情况,依法按照程序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作为立功受奖减刑假释的一个重要依据,从实际出发,结合各监管场所的特点,运用各种有效的方法,使在押人员改造取得更好的成果;要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实现红色文化进监所工作全覆盖。
刘光磊强调,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