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 有关领导将被追责
2010-05-26 15:09:29 · 52次点击
本报资料照片记者张杰摄
当地官员接受采访
拆迁户临时搭建的窝棚也面临被拆央视截屏
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中规定,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将启动问责程序。
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市区,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
新闻背景
“征收条例”尚无进展
拆迁“变法”是中国迈向21世纪第二个十年最纠结人心的事件之一,立法机构积极回应民意并启动了修法程序。
2009年12月7日,北京大学五位学者沈岿、王锡锌、姜明安、钱明星、陈端洪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审查建议。
据了解,在收到建议书后,全国人大法工委迅速与国务院法制办沟通。随后,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回应,表示将加快推动修法,并约见五专家。
国务院法制办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改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今年1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于2月12日结束,目前尚无最新进展。
恶性事件仍多次发生
就在征求意见结束后至今的三个多月里,因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一再发生,民众即使以生命为代价,也未能有效遏制强征强拆的势头。
3月3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公民王翠云在阻止拆迁方施工的过程中,被铲土机扫进土沟活埋,不治身亡。
3月2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公民陶氏父子为阻拦镇政府强拆自家的养猪场浇汽油自焚,儿子陶会西死亡,父亲陶兴尧被烧伤。
……
征地方面,年初江苏邳州因拖欠补偿款酿成“血案”,引发舆论哗然,并震动中央。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作出批示,事件得以善后。
紧急通知“火线救急”
对于近期征地、拆迁中相继发生的多起致人死伤事件,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单光鼐认为,国务院日前出台紧急通知“有强烈的针对性”,是一种应急措施,即在新条例出台前,先下发紧急通知,有针对性地作出禁令,防止出现更多事件。
有内部人士透露:“是地方阻力太大导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没有进展。”据了解,新“征收条例”修订中有重大分歧,尤其是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尚难达成大范围内的共识。比如对旧房改造,有部分学者就认为不能笼统认定为公共利益。在北京大学社会系副主任朱晓阳看来,目前的城中村改造正在借“保民生”和“建保障房”之名,行大肆商业圈地之实。
不签补偿协议补偿费还给得很少
河北贫困县10天拆千户民房
“我们的工作干不好,那考核肯定是不行。”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卫宇顺理成章地说。于是,在没有签订拆迁协议、20多亿元市政建设资金亦不知在何方的情况下,广平县10天拆了千户民房。
今年2月,邯郸市下发“三年大变样”年度实施要点,并对各地拆迁完成情况规定考核和奖惩措施。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广平县据此提出“11168”工程目标,即今年拆迁10万平方米,推进10大主干道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打造6大景观,建设8大精品工程。这之中拆迁便是重点工程。
3月18日起,广平县县委发起拆迁攻坚战,用10天超额完成任务,总共1000多户群众、33万多平方米的房屋被拆迁,土地被征用。“每户没有签订协议,但在拆迁时出过一个方案,对百姓怎么安置出过一个方案。”广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赵风河说。
县城郊焦庄村的村民李运得的家原来在村口的马路边,有五间平房,29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前不久,广平县政府一纸通知,就将她家的房子拆了,三亩多耕地也全被征用。全部的补偿仅8.9万多元。
据了解,广平县这次拆迁采用的是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分十个等级,其中最高等级是每平方米570元,大部分只有三四百元。而目前当地商品房均价已达1500元/平方米。
王卫宇说,县里决定兴建的几百套安置房,将以每平方米不超过900元的价格卖给拆迁户,目前首批安置房工程已经启动。
赵风河指着回迁房的规划图表示,“只是一个详规,现在还没有实施。”“这个东西只是现在跟老百姓宣传,将来你们回迁安置房,就这么造,就在这个位置。”而对于安置房的资金是否落实,则没有人给出明确答复。
根据计划,广平县的“11168”工程目标要完成,今年需要20多亿元资金。广平县一位干部透露,去年全县财政收入只有1.3亿元,这些钱只能保住工资,20多亿元的建设资金不知如何落实。
本版稿件综合《法制晚报》、《瞭望》、央视等
新闻链接
近年恶性拆迁事件
2004年湖南嘉禾
陆水德扔石头被捕
事件:“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嘉禾县政府为进行商贸城建设,以行政命令强制拆迁。拆迁过程中,陆水德从楼上扔石头,之后,陆水德等以“暴力抗法”和“妨害公务”的罪名被逮捕。后被释放获得国家赔偿。
2007年江苏苏州
马雪明一家三口被判刑
事件:苏州“金阊新城物流园”建设项目中,马雪明以拆迁公司只补偿土地使用面积为由拒不拆迁。强拆中,马雪明砍杀拆迁人员致2人死亡1重伤,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妻杨根英判无期;其子马春凌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8年上海闵行区
潘蓉夫妇扔汽油燃烧瓶
事件:上海机场集团兴建机场交通枢纽工程,计划拆除潘蓉480平方米的四层楼房,潘蓉不满118万补偿,向推土机投掷“自制”汽油燃烧瓶,潘蓉夫妇被判处妨害公务罪8个月。
2009年重庆奉节
陈茂国树上住3个月
事件:因修建渝宜高速,陈茂国1200平方米房屋被推倒,双方补偿相差22万,老人爬上自家大树,抵御强拆,陈茂国在树上“安营扎寨”3个月,后来,陈茂国及其子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09年成都金牛区
唐福珍泼汽油自焚
事件:因修筑公路,强行拆除唐福珍夫妇投资700万的综合楼,补偿为217万,拒绝拆迁,唐福珍往身上泼汽油,自焚,最终唐福珍重三度烧伤并吸入式烧伤,不治身亡。
西安:“笑脸”代替“拆”
今年1月,在西安市一拆迁改造现场,待拆房屋外墙上出现了一个个“笑脸”图案(上图)。拆迁图案由冷冰冰的“拆”字换成了网络常用的“笑脸”,彰显了更加规范化、人性化的拆迁理念。市民曹淑英说:“拆迁是一件难事,可是这个笑脸有人情味,让人看着舒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