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从严查处酒后驾驶等13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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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从严查处酒后驾驶等13类交通违法行为

2010-03-04 09:35:52  ·   19次点击

  新华网成都8月16日电(记者江毅)为进一步净化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四川将依法从严查处社会舆论反响强烈的酒后驾驶等13类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对驾驶人依法处以暂扣、吊销驾驶证、拘留的处罚。

  据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卢学民介绍,这13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造成交通秩序混乱或拥堵;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过度疲劳驾驶营运客运机动车;货运机动车(包括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违反规定载客;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违反停车规定;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违反规定倒车或逆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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