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治“看病贵”顽疾
首页 > 资讯 > 国内

中国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治“看病贵”顽疾

2010-03-04 09:35:25  ·   18次点击

新华网北京8月18日电 中国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8日召开视频会议,启动和部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以减轻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

  药价高涨以及医疗保障的不完善,使得中国居民“看病贵”问题突出。

  为了保证老百姓能用上基本药物,减轻医药负担,中国于2009年开始新一轮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其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改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18日的视频会上指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促进“以药补医”机制的转变,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

  视频会上,由卫生部等9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也同时发布。

  管理办法明确,基本药物是适应中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特别指出,“基本”并不意味着是低水平、低层次的,国家基本药物并不是指便宜药、质量差的药,而是真正价廉物美、能解决大部分老百姓疾病的药。

  另外,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中国要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患者也可以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非基本药物,纳入报销目录的非基本药物仍然可以得到报销。

  民族自治区内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2009年中国每个省份要在30%的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意见中还指出,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区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记者周婷玉 崔静 江国成)

下一篇
马英九今日回应救灾不力 死者慰金最高1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