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侦破13宗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
2010-03-04 09:34:11 · 29次点击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童丹 实习生 肖蕊 通讯员 袁永超 曾祥龙) 在网站上设立股票行情即时分析业务,还通过电视台的财经栏目进行宣传,声称提供证券咨询服务,其实是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省公安厅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共侦破13宗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8人,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
576个非法QQ群被关闭
最近,广东一些地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以非法推荐股票为名实施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2008年以来,省公安厅联合广东证监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专项行动和“网捕”专项行动(对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证券活动进行专门打击),共破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21宗,抓获涉案人员186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4000多万元,涉及全国各地的4000多名投资者,非法经营数额达4亿多元;清理非法证券信息13586条,暂停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QQ(群)576个,关闭违法网站10个。
2009年以来,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公安机关,侦破13宗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8人,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
在电视台财经栏目宣传
广东警方昨日披露,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5大主要特点:1.涉案公司或者人员不具备从事证券咨询业务的资格,没有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经营相关业务的许可;2.受害对象主要是急于获取高额回报的群众、证券投资亏损严重急于挽回损失的股民,或者防范能力相对较差的中老年人;3.涉案公司内部组织严密,涉案人员众多,业务员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套严密的游说客户的程序;4.案件涉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受害人员多;5.犯罪嫌疑人多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受害者的资金,以便迅速转移赃款,企图使警方难以追缴赃款。
犯罪嫌疑人一般通过两种手法实施诈骗:一是非法推荐股票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并在电视台、报纸、电台等媒体的财经栏目进行宣传;二是以通过互联网投资境外基金、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等为名,以高额回报为饵,骗取受害人投资款和各种名目费用。
警方提示
投资者有权查阅
证券机构资格证
广东警方提醒,投资者要摒弃“一夜暴富”的不健康投资心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开展各类投资活动一定要到正规的证券咨询机构办理,投资者有权查阅证券投资机构由中国证监会核准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证券经纪业务资格证书》等资格证书,并可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核实其资格、证书编号及执业机构的名称。参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不受法律保护,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典型案例
带客户操作炒股骗取服务费800万
2009年初,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广东证监局移交的东莞市力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力道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线索,经审查后立案侦查。今年6月15日,东莞市公安局抓获了丁×龙、盛×莲等6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丁×龙于2008年8月成立力道公司,以代理销售“财富宝情报决策平台”炒股软件为名,在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格的情况下,由丁×龙指使犯罪嫌疑人周×等人大量招聘业务员,拨打电话联系河北、山东、北京等省市的多名外地客户,宣传其公司能带客户操作炒股,收益率较高,客户需交纳带客炒股咨询费,并签订“财富宝情报决策平台”炒股软件购买合同。当客户投诉没有获得其承诺收益时,犯罪嫌疑人则推荐更高级别的“老师”带操作炒股,承诺可以取得更高收益,要求客户继续交纳服务费、保密费等更多的费用。
经初步统计,力道公司通过上述方式收取的非法所得达800多万元。该案现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以内幕消息为饵一次诈骗200万元
今年7月3日,深圳市龙岗分局接到江西人李××报案称,其被人以提供股票内幕信息保证盈利为饵,诈骗200多万元。接报后,龙岗分局迅速要求银行冻结涉案账户124万元人民币,并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7月6日晚,专案组民警在深圳市福田区某科技园将唐×等30名正在实施诈骗的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现金40万元人民币及电话60部等作案工具一批。经查,该团伙通过向广大股民打电话、发短信和电子邮件,宣称掌握股票内幕信息,并承诺高额收益,诱骗股民将资金汇往其指定账户。目前,该案30名嫌疑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两大手法
手法一:
非法推荐股票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骗取证券投资收益和“诚信金”。
1.设立网站,设立股票行情即时分析的业务吸引投资者,并在电视台、报纸、电台等各大媒体的财经栏目进行宣传;
2.招聘员工接听投资者电话或者随机给投资者打电话,推荐股票或者炒股软件;
3.当投资者听从其推荐获利时,就鼓动投资者成为“诚信客户”并缴纳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收益或者“诚信金”;当投资者损失时,就鼓动投资者成为更高级别的“诚信客户”、缴纳数额更大的证券投资收益和“诚信金”;或者加入公司某总经理的专家小组得到专家一对一的指导;
4.当投资者再次亏损而投诉时,公司人员会介绍另一个总经理,同时要求受害人支付更多费用,诱骗投资者越陷越深。
手法二:
以通过互联网投资境外基金、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等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款和费用。
1.涉案公司声称自己是境外知名投资公司或者投资银行在中国的分公司或者办事处,以网络为媒介发展会员,成为其公司会员即可投资境外基金、黄金、期货、外汇,并将获得高额回报;
2.有的公司收取客户投资款后逃匿,有的公司则诱骗客户频繁买卖,以收取手续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