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针对低保家庭儿童进行补助
2010-03-04 09:23:56 · 23次点击
城市低保户每月补助35元左右,农村补助15元左右;低保户分类救助政策预计国庆前出台
本报讯 “政府在困难群众身上花钱,无论如何都不为过!”昨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建设成就系列报告会”上说,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政策,拟对家庭中有儿童的低保家庭,实施分类救助。
初步预测,分类救助金城市低保户每月35元左右,农村低保户15元左右。这一新政策预计在国庆前出台。
城市低保标准西部第二
马正其说,低保制度,是重庆直辖后才开始实施的。我市先后于2001年、2007年相继全面建立城市、农村低保制度,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标准。
2008年,城市月人均保障标准最高达到了260元(都市发达地区260元、渝西经济走廊230元、三峡库区210元),平均保障标准列全国第9位、西部第2位。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69元,列全国第8位,西部第1位。截至今年5月,全市城市低保对象达到77.4万人,占非农业人口总数的8.8%;农村低保对象达到80.5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3.4%。
根据基本保障调整标准
“对于困难群众来说,低保金就是保命钱,是用来保障最基本生活的。”马正其说,市政府对低保资金的发放和标准制定,原则是保证低保户能吃饭,能在每个星期吃2—3次肉,能吃中等偏下的小菜。
目前,重庆已6次调整低保标准。而什么样的低保标准才能满足困难群众的上述要求?马正其说,从去年开始就让统计局对200户城乡低保人员进行抽样调查,包括低保户的日常开销,每户每天买了什么,花了多少钱都要做记录。记录也很细,包括买针线等。
“这样做,真实地反映了他们的生活情况,是一个‘晴雨表’,每个月我都要看这一数据。”马正其说。
低保户有儿童将获救助
马正其说,城乡低保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一些特殊家庭,每月可多获分类救助金。按照现行政策,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残重病人员和8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增加了10-25元不等的补助标准。今年还建立了低保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资助制度,从2009年秋季开始实行“零学费”入学。
“儿童、学生处于吃‘长饭’的年龄,实施分类救助将增加他们的营养。”报告会上,马正其透露,政府拟对家庭中有儿童的低保家庭,实施分类救助:低保家庭中有儿童的,每个月可多领低保金。据初步预测,城市低保户每月可领35元左右,农村低保户15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