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5人恶势力团伙受审头目获刑15年
2010-03-04 09:21:58 · 19次点击
新闻回放:在通化,提起徐立森这个名字,很多人都很陌生,但提起他令人熟知的外号“二老白”,又让很多人噤若寒蝉,因为凡是得罪过他的人,几乎都挨过砍。7月下旬,“二老白”徐立森5人恶势力团伙案在东昌区法院公开审理。
本报通化讯(记者闫硕通讯员赵岩)近日,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徐立森等5人恶势力团伙进行宣判,徐立森因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5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5年,同时附带民事赔偿6837.58元。
同案张祖海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韩绪东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焦方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林久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法庭宣判后,徐立森等人未提出上诉。
“二老白”团伙恶行录
无故伤人
2005年2月的一天晚上,徐立森、张祖海伙同孙浩(已死亡)在通化市花间泉歌厅内,无故持刀将金某头、肩等部位砍伤。法医鉴定金某为重伤。
2005年3月18日凌晨,徐立森纠集张祖海、林久明、孙浩、唐二(逃逸)等人在通化市老侯串店,手持砍刀无故将张某砍伤。法医鉴定张某为轻伤。
2007年8月15日,徐立森伙同王晓东(另案)等人在通化市一寿衣店内,无故对黎某实施殴打,并将该店门玻璃砸坏。法医鉴定黎某为轻微伤。
2008年1月14日凌晨,徐立森在通化市避风草洗浴洗澡时,无故用刀将王秉平臀部扎伤。法医鉴定王秉平为轻微伤。
2008年6月12日20时许,徐立森伙同韩绪东、焦方骥在通化市龙泉街小宾馆山下,无故将一练歌城服务生孟某骗上车,拉至官道岭居民袁某家,用竹条等抽打。法医鉴定孟某为轻伤。
聚众斗殴
2005年4月2日22时许,徐立森受李亚平(已判刑)指使,纠集张祖海、孙浩等数十人,手持砍刀、镐把,跳进通化市居民梁刚(已判刑)家院子欲与其殴斗。梁刚点着事先准备好的缠有铁砂的鞭炮,将刘晓辉炸成轻伤。警方赶到,制止了冲突的进一步升级。
寻衅滋事
2005年5月的一天,徐立森伙同张祖海、孙浩在通化市金世洗浴,以手表等物品丢失为由,向老板王某索要人民币一万元。事后,张祖海等人持砍刀等凶器,将金世洗浴门玻璃等砸毁。
2005年8月的一天,徐立森纠集张祖海、林久明、孙浩等人在通化市金雨按摩院,因控制二密跑线车与孙洪文发生纠纷,持砍刀将孙洪文砍伤。法医鉴定孙洪文为轻伤。
敲诈勒索
2008年6月的一天,徐立森伙同韩绪东等人在通化市一咖啡屋内,威逼尚某打了1.5万元欠条,并多次打电话催要。6月11日15时许,尚某将5000元交给徐立森。
《通化“二老白”受审》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