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大王刘根山抽逃出资挪用资金被判8年
2010-03-04 09:21:39 · 26次点击
时报讯 昨天,“公路大王”刘根山,因为涉嫌在甬金高速公路项目上抽逃出资1.5亿元和在沪青平高速公路项目上挪用资金1.9亿元,刘根山站在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
昨天下午2点半,尚未开庭,审判庭内就坐满了人。
右边旁听席第一排,坐着一名漂亮的年轻女子,长头发、白色上衣、黑色紧身中裤,脚上穿着一双黑色漆皮细高跟鞋子。
女子静静坐着,两眼死死盯着前面那道与羁押室相连的门。
2点45分,准时开庭,随着法官一声“把人带上来吧”,法警押着刘根山出现在门口。
一看见刘根山,年轻女子立马站起来,将手伸向刘,大声地叫着:“老公、老公……”
刘根山,微驼着背,面容有些憔悴。见到妻子,他也伸出戴着手铐的双手,想握住妻子的手。
很快,他被法警拉开,带到被告席上。
“法庭上请注意纪律,旁听席上的人全部坐下。”法官严肃地说。
“现在宣判。”法官宣读判决书:刘根山,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
刘根山其人其事
刘根山,中国百富榜第43名,2004胡润百富榜第36名。
刘根山现为香港永久居民。从上世纪80年代起,刘紧跟市场脉搏,几乎涉及了所有最有发展潜力的业务,从贸易起家,上世纪90年代初到上海做地产,现在70%的业务集中于公路项目。此外还涉足船运、娱乐和金融。
刘根山出生于上海杨浦区,起家时曾与周正毅有过生意上的合作。1990年,从北京通县交通局下海的刘回上海做了一段时间“个体户”后,开始在香港做贸易。
2000年,“老公路”出身的刘根山,联合上海市城建集团、建工集团共同投资的上海市高速公路项目顺利中标,并开工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100亿元,由刘当年成立的茂盛集团控股,于2001年底至2003年相继投入运营。
由此,他的“公路大王”的名号广为人知。至今为止,为茂盛集团控制或曾经参与的高速公路项目有上海的“沪青平”、“沪嘉浏”、“同三”、“南环”,浙江的“宁波绕城”、“北仑港”和“甬金”等7条,总里程达900公里以上。
2004年左右,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案,就牵出刘根山在1995年的三起行贿案件—————建行上海分行三支行行长章作斌、退休的分行副行长江凤英和一倪姓高管,曾经各收其贿赂。当时因对行贿罪处罚的法律不完善,刘根山与茂盛集团逃过刑责。
2008年年初,刘根山因涉嫌诈骗巨额资金被国家有关部门调查。据称,其诈骗金额高达43亿元。刘根山案由中纪委直接督办。
2008年6月5日,刘根山被浙江省公安厅刑事拘留。
2008年7月中旬被浙江省检察院正式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