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破获跨国毒品团伙案抓获12人
2010-03-04 09:18:06 · 19次点击
中广网哈尔滨8月30日消息(记者杨沼畔 通讯员王英杰)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组织牡丹江市、牡丹江铁路公安处、东宁、绥芬河等地警方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日前在绥芬河市、东宁县境内摧毁一个跨国制造、贩卖、吸食毒品大麻烟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10人为外国籍、2人中国籍),收缴制毒原料大麻叶2300克、成品大麻烟5422克、吸食大麻烟管200支、制毒工具2套。
2007年8月初,黑龙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在工作中获取一条重要线索:牡丹江市东宁县有人制造大麻类毒品(大麻烟)向中国境内的俄罗斯籍人贩卖,且数量较大。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此案,责成禁毒总队立即成立了以省厅副巡视员、禁毒总队长崔存德为组长,副总队长刘举天为副组长,牡丹江市公安禁毒支队、哈铁公安局和省安全、边防、海关等部门有关同志为组员的专案组。经进一步工作,发现此案并非简单的中国人制造大麻类毒品向俄罗斯籍人贩卖,还涉及俄罗斯籍人员在我国境内制造、贩卖、吸食大麻类毒品。省厅禁毒总队立即将案情向公安部禁毒局做了详细汇报,经公安部禁毒局审批,此案在2007年8月27日被列为目标案件督办,代号为“8.27”。
此后,在长达两年的案件经营过程中,专案组基本摸清了这一跨国制、贩、吸毒品犯罪团伙的主要情况:这一团伙主要以中国籍男子魏某(男,42岁,牡丹江东宁县某宾馆经理)和俄罗斯籍男子安德烈(男,26岁,俄罗斯十月区人,俄罗斯某公司驻东宁县代表)为核心。2007年初期,安德烈在东宁县东龙宾馆工作时,与魏某一起制作大麻类毒品(大麻烟)向俄罗斯籍人员贩卖。安德烈负责制造和贩卖,魏某负责提供大麻原料、制毒场所并贩卖。在魏某学会制作大麻烟技术后,于2007年末与安德烈分开,魏某继续制造大麻烟进行贩卖,安德烈也经常到东宁县山区采摘野生大麻草加工成大麻烟用于自己吸食和贩卖。在此期间先后有18人涉案(中国籍3人、俄罗斯籍15人),并且相对固定,采取有分有合的方式,制造大麻类毒品(大麻烟)用于自己吸食、向中国境内的俄罗斯人贩卖和向俄罗斯境内走私贩卖。
截至2009年8月21日,经专案组缜密侦查后,发现涉案的15名俄罗斯籍犯罪嫌疑人中有10人已全部入境,其中的几个人制造、贩卖和吸食大麻烟活动较为频繁、数量较大,崔存德同志与专案组成员研究确定,该案件收网时机已经成熟,随即下达了“8.27”案件收网的命令。
8月22日,专案组先后对在中国境内的10名俄罗斯籍涉案嫌疑人和2名中国籍涉案嫌疑人实施抓捕:22日早5时30分,抓捕组在东宁县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季玛(男,24岁,俄罗斯巴普洛夫市人)和谢廖莎(男,31岁,俄罗斯巴普洛夫市人)抓获,并在其租住屋内收缴大麻叶1800克、制成品麻烟22克、制毒工作和部分吸毒用具。22日上午10时,抓捕组在东宁县东龙宾馆内将中国籍犯罪嫌疑人魏某及其妻子李某(女,43岁,东宁县人)抓获,并在其住所内收缴成品麻烟5400克、制毒工具和部分吸毒用具。22日中午12时,抓捕组在绥芬河市海参崴饭店内将萨莎(KOLIKOV ALEXANDER)(男,25岁,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市人)、谢廖莎(男,29岁,护照号62N7315659,俄罗斯海参崴市人)、萨莎(FISENKO ALEKSANDR)(男,46岁,俄罗斯乌苏里斯科市人,无护照)抓获,并在萨莎(FISENKO ALEKSANDR)居住的租住房中收缴毒品大麻叶500克。22日晚10时30分,抓捕组在东宁县宾馆将莎莎(男,26岁,俄罗斯人)、阿列克(男,33岁,俄罗斯人)、艾吉克(男,27岁,哈萨克斯坦籍,现住俄罗斯乌苏里斯科市)、卢斯兰(男,31岁,俄罗斯乌苏里斯科市人)抓获。23日早6时,抓捕组又前往牡丹江市火车站,将刚刚下车的主犯安德烈抓捕归案。
目前,共抓获俄罗斯籍犯罪嫌疑人9名、哈萨克斯坦籍1名。其中,安德烈、季玛、谢廖莎、萨莎(FISENKO ALEKSANDR)、莎莎、阿列克6人因涉嫌制造、贩卖、吸食毒品大麻烟已经被牡丹江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萨莎(KOLIKOV ALEXANDER)、谢廖莎、艾吉克、鲁司兰4人因吸食毒品大麻烟被牡丹江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中国籍犯罪嫌疑人魏某、李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件侦破期间,黑龙江省公安禁毒部门与俄罗斯联邦禁毒部门就此案进展情况,先后进行了5次会晤。据悉,黑龙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正就其余涉案5名俄罗斯籍犯罪嫌疑人和目前在俄罗斯境内的1名中国籍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事宜与俄罗斯禁毒部门取得联系,近日将举行会晤。黑龙江省警方将派禁毒工作组赴俄罗斯协助俄罗斯禁毒部门实施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