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自5月31日,炼化公司试行“首问责任制”至今,机关上下呈现出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工作行为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截至目前,“首问责任制”试行情况良好,机关工作井然有序。
“首问责任制”是指承接服务对象询问、办理有关事项的第一人,必须履行认真接待、解答、引导或者办理的工作责任制。
“首问责任制”规定,炼化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及本部室职责,了解相关部室的部室职责,人员职责及业务流程。“首问责任制”要求,一是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宜,要立即准确地答复或协调办理;若遇到自然、政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必须说明理由,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将接收的材料转到相关部室或人员。三是在服务对象提供材料、信息及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及时予以处理,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妥。四是首问承办部室或首问承办责任人要对整个过程负责并监督,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服务对象请办的事项。五是流程上端部室移交流程下端部室时,要详细制定交接清单,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六是若不属于炼化公司机关范围的,首问负责人要耐心解释,说明情况。与此同时,“首问责任制”规定,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周到、礼貌待人、解释问题要耐心细致以及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计划、业务流程、文件会议精神及领导的批示办理事项等共17条细则。
为加强对“首问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炼化公司还规定了问责处罚,对未能及时处理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或咨询、投诉以及因拒绝、推诿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责任单位和首问责任人按照监督问责程序,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处罚。(潘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