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科学合理提高员工工资待遇方面做了不懈努力,并且卓有成效。
“‘对员工负责’是我们一直倡导的精神。从源头上遏制劳资纠纷、稳定职工队伍,才能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程琰说, “但作为一家中美合资企业,最初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过程中,我们确实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问题。”
2000年,程琰首次向公司的管理层提出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订 《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时,遇到了不小的阻力。程琰介绍,当程琰提出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时候,公司的外方总裁、人力资源部和法律部的负责人都表示了不同程度的不理解,认为公司现在执行的政策是符合法律规定,公司今后也将认真执行中国的法律法规,并给予员工发展和涨薪的机会,根本就没有必要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我前前后后和外方总裁与管理层进行了10余次的非正式会议沟通,才打消了企业管理层的顾虑,也获得了公司法律部的理解和支持。”程琰说。
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初期,程琰带领工会所有的工作人员广泛地收集了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陕西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以及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等资料,并把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平等协商的对话内容,与企业管理层交换意见,协商解决问题。
“为了起草 《工资集体协议》和 《集体合同》,我们曾多次召开了工会委员工作会议,也征求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了10多次协商,在2001年的4月,我们工会代表员工与公司首次签订了 《工资集体协议》。”程琰表示。
从2001年开始,每年都会签订一次 《工资集体协议》,内容也在不断地完善。迄今为止,工资集体协议已签订了10期。
10年来,经过多次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程琰坦言说,多数外资企业的外方管理人员对与工会的正式谈判形式十分敏感和忌讳,工会多采取非正式的会议和面谈方式与公司管理者沟通,避免引起管理者的抵触情绪。而且,在协商内容的时候一定要先易后难。企业最低工资是员工生活的基本保障线,通常可以把它列入协商谈判的首要内容。由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成本少,又能够提高企业的形象,比较容易让双发达成一致。
“其实年度工资调整幅度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精华所在,员工和企业双方往往会据理力争,甚至会陷入僵局,恰到好处的调整和让步,对找到协商的共同点无疑是十分有效的。”程琰认为工会切实代表着员工的意志,要反映员工的心声,从整体上维护员工的劳动权益,其最根本的就是要解决劳资双方在工资上的矛盾。
“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调动员工劳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达到员工和企业双赢的目标。”程琰说。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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