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大队推行五条便民措施 提高群众满意度

彬县大队推行五条便民措施 提高群众满意度

2016-06-30 09:40:24    4991次点击               发布者:李铂岩       字体:【

交通事故处理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政策性、法律性、群众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人民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满意与否,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和社会稳定。因此,改进工作方法和建立适合形势发展需要的事故处理工作新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我认为,事故处理新机制首先要落实好五条便民措施,方可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建立快速公正处理事故机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公正处理是当前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因此,我们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力求一个字。特别在接警后应当快速赶赴现场,尽量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同时,在法定期限内要快速处理好各类交通事故,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简化办案程序,更好的使用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以轻微交通事故居多。使用简易程序既缩短了办案时间、简化了办案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同时又能及时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减少交通堵塞,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提高公路运输效率。因此,在其适用范围上要循序渐进,逐步扩大适用范围,体现便民原则。
  三、提高办案技巧,改进工作方法。办案民警应当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与当事人的沟通能力,讲究语言艺术,对待群众说话要和气,态度要和蔼。在事故处理中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各方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只要我们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设身处地为当事各方化解矛盾,许多案件终会得到当事各方的理解和支持,一些棘手的疑难案件就会得到妥善解决。
  四、推行办案接待制度,落实办案责任制。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社会危害大,影响面广的特点。事故发生后,受害者一方的思想情绪激动,在某些人的教唆指使下言行过激,影响社会安定。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当事各方难免会出现种种问题和矛盾。譬如,抢救治疗费用不能及时到位,肇事车辆、人员逃逸等。因此,就需要办案民警细致地做好事故处理的接待工作,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给予处理。推行首问责任制,落实事故处理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当事故当事人向事故承办民警咨询有关事故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时,民警要耐心详尽地给予答复,在群众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有助于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完善事故处理量化考评与激励机制。 完善事故处理量化考评与激励机制,增强民警工作责任心,对事故处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那些公道正派、办案质量高、人名群众满意的干警进行表彰奖励;对那些工作不负责任,不讲原则、甚至吃拿卡要的干警进行批评,必要时进行处罚。同时,将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纳入民警的绩效考核中,明确规定侦破各类逃逸案件的评分标准和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定期总结,精神物质奖励相结合,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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