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交警大队太峪中队召开禁止农用车载人“一镇十村百户”专项宣传教育大会

彬县交警大队太峪中队召开禁止农用车载人“一镇十村百户”专项宣传教育大会

2015-04-16 10:55:57    1161次点击               发布者:李铂岩       字体:【

本网讯 为深刻汲取“3.28、“4.4农用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沉痛教训,切实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减少农用车交通违法,从源头上预防农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413,彬县交警大队太峪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在太峪镇北庄村召开禁止农用车载人“一镇十村百户”专项宣传教育大会,太峪镇党委书记韩元浩、镇长徐亚丽及镇政府相关人员,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文芳,太峪中队全体人员,太峪镇各村村干部、太峪辖区农用车驾驶员及车主一百余人参加了大会。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文芳主持了会议。在会上,太峪中队中队长李双愈宣读了“致辖区农用车驾驶人公开信”;中队民警曹飞通报了近期农用车载人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中队长李双愈与各村村主任签订了禁止农用车违法载人安全责任书;北庄村徐小权代表全镇农用车驾驶员做了表态发言;中队民警向参会人员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太峪镇镇长徐亚丽同志宣布了《太峪镇关于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太峪镇党委书记韩元浩同志就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是太峪公路巡逻民警中队按照大队开展农用车专项整治活动安排要求,结合辖区农用车数量越来越多,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驾驶技术不高,交通事故预防能力欠缺的实际,着力减少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高发,坚决遏制农用车交通事故多发,尽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文明有序,尽心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召开的一次大会。会上太峪镇党委书记韩元浩讲话要求,一是要提高群众思想认识,当前春耕生产全面铺开,加上工矿企业和各类工程陆续复工,群众在参与工程建设、田间生产劳动、植树造林公益劳动及道路养护、清扫、运送垃圾等活动中出行机会增多,有的群众为了方便省事,就会选择乘坐农用车出行,给自身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因此,一定要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出行。二是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中队要经常组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进社区农村,走进农民家庭,走进田间地头,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群众出行不乘坐农用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三是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加大对农用车、三摩车载人、无牌无证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交通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通过这次会议,参会人员特别是农用车驾驶人从事故案例中深刻汲取了深刻教训,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出行时必须遵守交规,不违章,不酒驾、不超速、不违法载人,不横穿马路、不占道行走,文明安全出行,平安高兴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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