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神南红柳林矿业公司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为加快公司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安全基础。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颁布后,该公司以促进安全发展为目标,迅速开展了宣传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各级管理干部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责任意识和广大员工的自保互保意识。并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强化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突出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加强教育,强化培训,规范行为,严格管理,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自主保安意识。二是严格人员入井和上岗有关规定,不经培训严禁入井,没有操作证严禁上岗,对违纪违规者将严厉处罚。三是开展“一通三防” 专项治理活动,严格通风设施和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坚决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现象的发生。四是开展“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专项治理,在完善巷道行车道路标识的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关于井下行车的有关规定,严禁违规行车和超速驾驶。五是开展设施防碰撞专项治理,对车辆经过的建筑和设施,安设防护装置,喷涂醒目的警示标识。六是加强防治水工作,强化探放水措施,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坚决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七是认真执行“双危辨识”85条标准,加大三违和隐患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八是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强势推进机环双检工作,严禁电气设备失爆,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可靠;九是坚持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狠抓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认真落实,为矿井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焦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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