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充分调动公司新闻宣传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舆论的导向、约束和激励功能,日前,眉县供电分公司出台《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新闻宣传报道规范、数量和奖惩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规定和要求,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的一项空白。
办法提出,按照上级公司年度下达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任务,结合各部室、站所业务范围,公司进行量化的分解下达,各部门、站所及时将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新亮点,公司涌现出的模范典型以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进行宣扬和报道,弘扬正气,营造浓厚和谐、奋发进取的企业氛围和良好的对外形象。公司对刊发的稿件按稿件数量和字数给予兑现奖励,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在月奖中给予考核,同时纳入季度和年度考核。
办法要求,全员要充分认识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每部门、站所确定一名兼职通讯员,若人员变动重新确定,通讯员要积极进行现场采集、提供原始资料、写稿和进行新闻摄影,各部门负责人要支持通讯员工作,通讯员也要认真钻研新闻写作知识,善于发现新闻,学会捕捉信息,要严格按照省市公司网站及县政府网站、报刊投稿要求撰写成质量高、有积极意义的稿件,同时,要求全体人员要关心时事和网站新闻,及时点击浏览,了解社会发展,了解本单位与兄弟单位的工作差距、进度和经验等情况,与时俱进促进自身工作不断上新台阶。
该公司办公室人员说:“该办法的出台,从各个业务口,各层面、各渠道对公司进行宣传,新闻事实将更贴近实际,更细致入微,更确切真实,稿件数量、质量也得到保证,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舆论支持”。(眉县供电分公司 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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