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愈,男,1975年11月16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太峪公路巡逻民警中队中队长,获得“陕西彬县2012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先进事迹及劳模精神
太峪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组建5年来,李双愈同志一直担任着中队长。在工作中,他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以建设一流中队为目标,扎扎实实打基础,踏踏实实干工作。经过中队全体民警的努力,中队全面工作取得了喜人成绩,一直走在大队前列。特别是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和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中队一直是独领风骚,成绩显著,辖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规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全面提高。
5年来,中队各项业务工作硬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始终在全大队遥遥领先。上路纠违数、对违法人的行政拘留数、行政案件办理数、行政案件的合格率、网上办案数、驾驶人的属地化上网数、执法活动的各类信息网上上传数、网上信息的应用总量、车辆、驾驶人的信息查询数、交通违法车辆的查扣数、报废车辆的收交数、涉农车辆的挂牌办证数、交通安全宣传“四创建”数等等,均在全队基层单位中名列前茅。
了解李双愈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乐善好施,口碑及好的人。见义勇为,为民大办好事已成为他的一种习惯。担任中队长以来,他所做的好事枚不胜举。
2010年2月23日中午,太峪乡中山村三名小孩在位于中山村池子沟蓄水坝冰面玩耍时,不慎落入水中,生命危在旦夕。接到目击群众报案后,当时正在国道执行“春运”安全巡查的李双愈中队长带领民警迅速出警,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积极配合正实施营救三名儿童的南庄村村民展开抢救工作。李双愈及中队民警置个人安危于不顾,跳入冰冷的水中,在闻讯赶来群众的协助下,硬是把3名小孩救上岸边,用警车将小孩送到县医院抢救,李双愈队长还掏自己的钱给三名小孩买来了电热毯。
2011年1月17日,在太峪中队辖区312国道太峪路段,距离不足150米,相继发生了两起交通事故,5辆车相撞。李双愈带领民警在第一时间奔赴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的感人场面,得到受伤人员亲属、上级领导和现场群众的高度赞扬。经中队民警、消防官兵、医生、群众共一百多人近4个小时的大营救,受伤人员转危为安。
太峪公路巡警中队驻地附近的中山村,有一个年近七旬的赵积善老人,十年两次丧偶。34岁的儿子至今未曾婚配,单靠年仅18岁的女儿在西安打工养家糊口。这家人至今仍住在中山村半山腰两孔破窑洞内艰难度日,是太峪乡有名的特困户。每逢过年过节,李双愈都要带领民警扛着面粉、被褥、糖果、瓜籽、挂历等物品给老人送年货献爱心。
李双愈同志1997年至2011年10次被评为交警大队先进个人,6次被评为彬县公安局先进个人,8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4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2010年度被评为全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8、2009、2010、2011年所带领的太峪中队被交警大队评为先进集体;2010年被咸阳市交警支队评为“创佳争优”先进中队;多次被咸阳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评为“流动红旗”获得者;2010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10、2011年中队被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评为“交通安全宣传先进阵地”、“优秀中队”。(县劳动竞赛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