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供电分公司汤峪、马家供电所荣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称号

眉县供电分公司汤峪、马家供电所荣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称号

2012-03-06 09:51:34    501次点击               发布者:白太山       字体:【

本网讯 35日,从宝鸡市纠风办传来喜讯:眉县供电分公司汤峪供电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省级标兵单位,马家供电所级被宝鸡市纠风办授予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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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眉县供电分公司在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中全方位、多措施,扎扎实实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把创建活动作为国有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来抓,成立了以公司书记为组长,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指导创建工作,从组织上确保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的落实和层层推进,公司领导与13各供电所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创建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做到领导有人抓、部门有人管、工作有措施、活动有检查、结果有考评。

二是结合思想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持之以恒开展了事事都讲服务质量,人人都是企业形象的行风建设主题活动。坚持开展争创无投诉服务窗口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从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服务投诉两个方面促进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是坚持以群众满意、政府放心为目标,认真落实供电服务十条承诺,结合报装、缴费、报修、抄表、停电等热点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先后召开行风监督员、用电客户、人大政协委员等行风座谈会。发放问卷1200余份,走访客户156户,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整改,行风评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是汤峪、马家供电所在供电抢修中,为提高反应速度和效率,成立了葆华和光明2个供电服务队,深入农村,走访客户,缩小了供电服务上的城乡差距,实现了同网同价同质同服务;在业扩报装、日常营业工作中,推行首问负责制,实行一口对外和内转外不转工作机制。承诺只需客户一个申请、一个电话,其余的工作让我们来做。日前,服务就是效益、服务就是形象的理念已根植于员工脑海中,实现了企业科学发展速度更快、服务社会水平更高。

五是以农网升级改造促进供电服务工作,汤峪、马家供电所积极争取农网改造资金,投资381万元,对1座变电站、510千伏线路、6个行政村0.4千伏线路进行了农村电网和变电技术改造,提高了城乡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

以上措施的实施,使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落到了实处,确保了各级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眉县供电分公司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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