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矿难原因公布:违规作业延报贻误抢救时机

韩城矿难原因公布:违规作业延报贻误抢救时机

2010-07-20 09:55:56    1052次点击               发布者:admin       字体:【

  参与救援的矿工安装风机进行排烟 新华社发

  19日,大量烟雾溢出井口,救援人员准备探查井内情况 新华社发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郝蕾)昨日下午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政府通报了韩城新鑫小南沟煤矿“717”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多处违规作业问题,并决定今年内,全省所有煤矿矿井淘汰木支护。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姚炬在会上通报了韩城“717”重大火灾事故原因,称该矿副井内的电缆被下料矿车撞断引起短路起火,并引燃巷道内的荆笆及木支护,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致使作业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通报指出,自救处置不当、未及时上报,造成此次事故救援抢险时机被贻误。据了解,该矿当晚8时许发生火灾后,矿井首先安排职工携带便携式灭火器至着火点灭火,灭火失败后未及时采取反风措施,直至晚9时54分才上报灾情,贻误抢险救灾时机。

  通报中还指出,发生事故的韩城新鑫矿业公司小南沟煤矿存在多处违规问题,按国家要求,整合矿井应先关闭后整合,整合期间不允许生产,但正处于资源整合期间的该处乡镇煤矿并未执行此规定,而是在未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系统未形成前,在3号煤层布置采煤工作面,违规组织生产。

  同时,矿井内还在使用国家已命令淘汰的木支护,才使短路的电缆烧着木支护。下井矿工未携带自救器,不仅严重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程,更使工人丧失了逃生的机会。进风巷、回风巷安全出口不畅,人员无法撤离,致使惨剧发生。“除这些企业应负的直接责任外,当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对违规生产、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不到位,也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省安委会主任、副省长吴登昌在会上指出,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该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不到位,对违规生产和违章操作打击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严格、不彻底,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吴登昌称,“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此次事故的责任追究,既要依法追究企业违法违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以期真正吸取教训”。

  记者另从小南沟煤矿事故现场了解到,目前井下火势已经得到控制,但因有毒气体积聚,救援人员还不能下井开展救援。

  教训

  今年以来煤矿事故出现大幅反弹,截至7月17日已发生20起

  煤矿事故已造成59人亡

  据悉,今年以来全省已发生较大以上事故23起,死亡104人,同比增加10起,死亡人数多54人。此次韩城新鑫小南沟煤矿事故是2009年以来我省首次10人以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我省已保持连续五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但今年以来煤矿事故出现大幅反弹。截至7月17日,全省已发生煤矿事故20起,造成59人死亡,同比增加5起,死亡人数多43人。本报记者 郝蕾

  措施

  年底前必须淘汰木支护

  陕西省韩城市桑树坪镇小南沟煤矿事故造成28名矿工死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陕西省政府出台了五条措施以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煤矿,要严厉处罚,及时向社会曝光,该关闭的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关闭。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立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机电运输系统中的电缆是否为矿用阻燃电缆;开关的短路、过流等整定值是否符合要求;各种保护是否齐全等。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彻底治理。

  三是切实加强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审查。所有资源整合矿井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未按设计施工的要立即停止施工。

  四是切实提高矿井支护安全保障。对目前仍采用木支护的矿井,要制定相应的支护改造计划,今年年底前必须淘汰木支护,提升矿井安全保障。

  五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所有煤矿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能力。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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