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供销社一夜之间夷为平地
职工不知情、债务还未清还,甚至连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养老统筹未缴纳的情况下,蒲城县城南管委会将该县东阳供销社一夜之间夷为平地。近日,本报接到蒲城县东阳供销社多名职工反映,该县城南管委会洞耳拆迁办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于6月9日晚,悄然将东阳供销社洞耳分销店房屋拆除,致使职工生活难以保障。为此,记者7月4日赶赴蒲城进行调查。
记者 杨月锋 实习记者 杨泽星 文/图
职工不知情店面晚上被悄然拆除
7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蒲城县东阳乡,见到了东阳供销社法人、现任主任蔡发楼,他说,该社于1979年11月29日和1982年3月25日分两次与东阳乡洞耳村五组协商,达成征地协议,用于建设办公场所。为扩大经营,1982该社又购买了毗邻的三间土木结构的瓦房作为供销社的库房(有收款收据)。两次购买土地合计3361.58平方米(约5.047亩)。随着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供销社出现经营困难的局面,为了增加收入,保障职工生活,东阳供销社于2001年分别与万怀全、裴绍正、李蒲芳、宁蒲芳、石增发、郭清利签订了房产长期租赁承包合同。并于2010年7月30日将剩余土地和房屋租赁给赵鹏使用,租赁承包期限50年。
7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蒲城县东阳乡,见到了东阳供销社法人、现任主任蔡发楼,他说,该社于1979年11月29日和1982年3月25日分两次与东阳乡洞耳村五组协商,达成征地协议,用于建设办公场所。为扩大经营,1982该社又购买了毗邻的三间土木结构的瓦房作为供销社的库房(有收款收据)。两次购买土地合计3361.58平方米(约5.047亩)。随着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供销社出现经营困难的局面,为了增加收入,保障职工生活,东阳供销社于2001年分别与万怀全、裴绍正、李蒲芳、宁蒲芳、石增发、郭清利签订了房产长期租赁承包合同。并于2010年7月30日将剩余土地和房屋租赁给赵鹏使用,租赁承包期限50年。
今年6月1日,东阳供销社领导及职工见到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洞耳棚户区拆迁改造的布告后,与负责拆迁的城南管委会洞耳棚户区拆迁办(以下简称洞耳拆迁办)进行协商。明确指出东阳供销社洞耳分销店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归东阳供销社所有,属于集体资产。承包供销社门店的承租人与供销社签订的是长期租赁合同,并非买卖合同。在多次协商无果后,6月9日晚,在东阳供销社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洞耳拆迁办将其房屋悄然拆除。
债务未清还职工生活难保障
据记者了解,东阳供销社目前共有职工14名。房屋被拆除后,赔偿问题一直没有人来商谈,他们多次找到城南管委会,没有人予以受理。据多名职工称,现在房屋被拆除掉,租赁承包费无法继续收,职工生活没有了保障。
从2002年到现在,东阳供销社还有大量债务未清。其中,涉及在职职工养老统筹资金200余万元、退休人员养老统筹资金10万元、职工工资110余万元、涉及债务近40万元,14名职工长期未缴纳职工医保68万元,该供销社所需清还债务资金400多万元。由于供销社一直采取自负盈亏的模式,只有将原有的供销社房屋租赁给个人,用收取的费用来维护社里的日常开销、员工工资。
“如今房屋被拆,如何偿还债务,如何发放员工的工资,保证其生活成为了紧要问题”,一名职工告诉记者,“房屋被拆迁后,我们积极和上级供销联社进行沟通,向县政府进行反映,但都没有实质性进展”。一份蒲城县人民政府的蒲地权字(1992)第19号文件显示,东阳供销社洞耳分销店所使用的3361.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东阳供销社。
记者还从租赁合同里看到,东阳供销合作社分别与万怀全、裴绍正、李蒲芳、宁蒲芳、石增发、郭清利、赵鹏签订了期限50年的租赁合同书。一名职工认为,“权属很明晰的集体用地,不安置职工、不处理企业债务,被强拆为平地,显得霸道无理。”
7月4日15时左右,记者来到蒲城县城南管委会欲了解此次拆迁详细情况。在该管委会综合办公室(2),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主任去县上开会去了,另一名主管拆迁的领导去拆迁指挥部了。随即记者来到洞耳拆迁办指挥部,一名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去渭南市办理业务去了。
在联系其领导未果后,记者给城南管委会主任屈建宁去电,电话无人接听。在给其发送短信要求进一步了解拆迁详情后,未接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