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水无电杂草丛生,马村矿职工对新房欲哭无泪
“政府承诺协调,拿出解决方案,却又推给法院,难道还要让我们再等7年?”
7月5日下午,参加完蒲城县政府有关陕西蒲白马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马村矿)与蒲城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征代建住宅小区纠纷信访协调会后,王宏刚、牛西民等5名马村矿矿工代表来到蒲城县丁香小镇小区5号楼,一脸愁容的望着眼前杂草丛生、水电“不通”、垃圾乱堆的“泥窟窿”,久久不愿离去。
因为他们还没有想好,如何把刚才协调会上得到的答复,告诉那些正在矿上满心期待“搬新家”的工友们。
结婚4年 儿媳却从没回过家
“4年前结婚时,说好的婚房,现在孙子都有了,一家5口人还挤在49平方米的集体宿舍,‘亲家’问我是不是骗了他,让我到现在都抬不起头。”站在“破烂不堪”的5号单元楼下,53岁的牛西民猛抽了一口烟平复激动的心情,指着中单元4楼的一间房悲愤地说到,那原本是他为已过而立之年的儿子结婚用的婚房。
“王宏刚一家人以前住在矿上老窑洞,中间只隔了个帘子;宁金成一家住在单身公寓,因为没房住,婚后儿子一年就回来转一下,儿媳压根就没回来过,老两口整天以泪洗面……”和矿工代表的聊天中记者得知,与牛西民遭遇相同的工友不下百人。
马村矿是蒲白矿务局原马村煤矿国有企业破产改制的民营企业,由于历史原因,矿工们住房条件极差,且他们中绝大多数人为1960年到1964年出生,2010年后渐渐面临子女的婚嫁问题。
由于煤矿封闭式管理,一起工作了20多年的大多数矿工希望以后住在一起,因此,2009年9月,由马村矿方统一组织,矿工们集资与蒲城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建设数量为300套的职工住宅小区,2011年3月底交付房屋。
交钱七年小区水电“不通”杂草丛生
但2011年4月,开发商却因种种原因不愿交房,无奈,矿上便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后经渭南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
法院审理,马村矿胜诉,并于2015年6月和今年3月强制执行,将钥匙交于矿工们手中。
然而,拿到钥匙的矿工们却傻眼了,开发商不给供水供电,装修无法进行。
“当时交的钱和别人买商品房的钱一样,开发商给我们代征代建的小区应该是完整的,先不说没有绿化、道路硬化,开发商凭什么不供水、不供电,我们要个‘泥窟窿’有啥用,更何况水和电都已经铺装到位,只是他们把闸拉了。”随着代表们的带领,记者在5号楼南边杂草中看到,原本作为消防口的水管中有水流出,居民楼内弱电箱的指示灯也有闪亮。
矿工代表王宏刚说,问题出现后,矿上和开发商多次接触,要求供水供电,但开发商却称水、电管网合同中没有涉及,就没
有铺设,若要水、电得重新交钱,算下来得1000多万。
协调会建议 有争议走法律途径
7月5日下午,由蒲城县公安局包联城关镇领导贾政委、城建、法院、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城关镇、法律援助中心、开发商
代表、马村矿、矿工代表等组成的信访协调会召开。
会上,矿工代表、矿方代表双方提出,要求开发商为小区供水、供电、供暖,完善绿化、道路硬化等配套设施,并按照住建部
规定,将代征代建土地的使用权交给马村矿。
为此,开发商代表法律顾问称,中、高院判决中认定了合同为代征代建,但合同中没有约定要过户土地,且法院按照合同已强制执行完毕,没有执行的开发商不应承担。如果马村矿需要铺设水电,可协商解决。
职工代表提出水、电、暖等属于房屋配套的,任何经过综合验收的房屋都应经过城建部门的验收,也包含配套建设。得到答复
该工程属于代征代建,与商品房有差异,主要还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交易习惯。
最终,协调会以向领导汇报、商议,建议矿工们纠纷走法律程序解决结束,拿出解决方案时间没有确定。对于这个结果,牛西民并不满意,他认为走法律途径是一方面,但政府相关部门对房产开发有相应的监管职责,有权利和义务监管,不能出了事情就推到法院。
本报记者赵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