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一煤矿矿工驾车出井口卸煤时车翻人亡,陕西省煤碳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接到该矿“违法炮采,瞒报事故,存重大事故隐患”的投诉后,历时半年多对事故调查结论 三缄其口。近日,该局执法监督处一马姓工作人员回复本报:“系交通事故,不属于责任事故。”
据知情人反映:2013年8月28日下午约4时,陕西神木县东梁煤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36岁的西安小伙赵某, (身份证号为:610102197802070013 ),使用三轮改成四轮的车辆,从该矿4工区运煤,行至该矿井口边的煤场卸煤处爬坡时,因严重超载车辆息火没了刹车,致人车高处坠落,赵某被压身亡。知情人告诉记者,出事车辆没有牌照及国家质检部门的合格证,属违法运输工具,驾驶人员也无驾驶证,且严重超载。该矿还违法炮采,没有做到一炮三检的有关程序,及瓦检、安检、跟班班长不到位,存重大事故隐患。事发后欺上瞒下,当时想把尸体运往东胜处理,被人拦挡后运到了神木某医院殡仪馆存放,后埋在了华阴市贯北村。他将以上内容,于2013年9月向陕西省煤监局进行了详细举报,但该局迟迟未予回复。记者随后来到了陕西省煤监局,该局执法监督处马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收到榆林市煤监局调查报告,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已由当地公安部门做了处理。记者要求看涉事调查报告,被马先生以“只是初步调查结论不便出示”为由婉拒。近日,该局执法监督处马姓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回复本报:“系交通事故,不属于责任事故。”
知情人说,,陕西省煤监局“系交通事故”的回复,让他无法信服,更没有提及有无炮采等核心问题。“真让人大吃一惊,个中原因我只能猜了。”
东梁煤矿有无炮采?炮采用的雷管谁提供的?该起发生在矿区井口边卸煤场的死亡事故该如何定性?陕西省煤监局对此又是如何进行监管调查的?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