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来信
【编者按】近日有网友来信,称其为购买的三一重工子公司三一重机的两台旋挖钻机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贷款手续由三一重机销售人员代办,网友称在已签署的《贷款担保服务协议》相关资料中,有多处签字也并不是当事人亲笔书写。网友认为,三一工作人员为了提高业绩而提供虚假资料,有骗取贷款嫌疑。我们将网友来信原文照登,希望引起相关监管部门的重视。
我是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的薛启盟,于2009年5月通过光大银行泉城支行按揭贷款购买三一SR220C旋挖钻机一台,贷款金额为3624000元,由湖南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我进行的担保。
后来,我又介绍朋友购买了SR250和SR280R两台旋挖钻机。但是SR250旋挖钻机工作了125个小时后,就出现了故障,发动机烧油,并冒蓝烟。这台旋挖钻机仍在保修期内,我们就与厂家联系,厂方说发动机是进口的,让直接找发动机的生产厂家协商。另外一台SR280R型号的旋挖钻机也出现了故障,我们一直与厂方交涉,但未见结果。吊诡的是,在2011年12月27日凌晨零点左右,四十多个壮汉手持棍棒兵分两路奔赴福建漳州和龙海工地,将看守有质量问题机器的工人堵在工地的工棚里并打伤工人,暴力抢走手机并威胁不准出声否则就揍死他,将工人非法控制住后,强行把机器拖走,将我们的工人非法拘禁长达四个小时。走时扔给工人一份所谓解约书扬长而去。我们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鉴于暴力拖走机器的时间及所采取的方式我们认为可能是相关利益企业在试图毁灭证据。
目前,我与湖南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追偿权发生诉讼,根据诉讼进程,我在领取对方提交到法院的证据中发现:当初办理按揭贷款时,根据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的相关规定(事后到光大银行查询得知),我应提供相关资信证明、合作经营合同(或工程施工合同或租赁合同),但我并没有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同时,我也没有一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更为严重的是,在湖南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我签订的《贷款担保服务协议》的相关资料中,有多处签字不是当事人亲笔书写的。
由于我对贷款手续并不了解,购买机器是由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代为办理贷款手续,我也并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只是到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上述应当提交到银行审查的资料我本人并没有提供。因此,我认为是三一重机销售人员为了业绩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
我已就此事两次向中国光大银行总部发去质询函,但是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另外,我的朋友盖子生,于2010年1月与烟台开发区宏通机械有限公司(三一的代理商)签订合同购买三一挖掘机,通过光大银行解放路支行贷款,但是他并没有到银行面签,而是在济南签的贷款合同;对于资信问题,盖子生既没有工作也没有房产,宏通销售人员让其提供其父亲的购房合同,银行并没有对该房产做具体调查;同样,盖子生也没有提供合作经营合同(或工程施工合同或租赁合同)。
我之所以写信反映三一重机销售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高额贷款的事实,一是想告诉其他消费者不要盲目听信三一销售人员的说辞,再背债买旋挖钻机,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则投诉无门,几近倾家荡产。再就是劝告相关银行严把审核关,不要被三一重机的骗贷手法所蒙骗。
薛启盟
2012年2月2日
短评:三一重工激进销售策略酿苦果
购买三一重工的旋挖钻机,贷款手续由销售人员代办,甚至签名也代签,但是机器出了问题后生产企业却不理不问,甚至抢走问题机器。这是网友薛先生近日遇到的问题。厦门当地媒体对此亦有报道。此一现象说明,在银根紧缩背景下,三一重工激进销售策略之弊病正在显现。
目前,三一重工采取的融资租赁销售是工程机械行业的主要销售方式,此举通常情况下能极大促进企业产品销售。不过,一旦越过风险控制底线,后果亦将十分严重。
上述网友反映的三一重工销售方通过开立虚假证明办理贷款等问题,若不是遇到机械本身质量问题,可能会继续下去。但“倒霉”的薛先生恰恰买到了质量差的产品,又遭遇糟糕的售后服务,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还款。这不仅使购买者负债累累,也令相关银行面临坏账风险。生产企业自身后续的收款问题,则是自作孽,怪不了别人。
仔细看,这次“骗贷”之所以成功,一是三一重工在市场扩张压力下为达到回款目的而不择手段,二是相关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若有关部门再监管不力,制度不张,此类现象必将蔓延开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
作为一家试图走向国际化的企业,三一重工理应积极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为产品质量负起最起码的责任,同时更应遵守基本的金融法规,不可通过违规贷款大搞激进销售。监管部门亦应对相关事件及时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从而杜绝此类事件重演。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