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我在生产现场巡查时,遇到这样一件事:一位工人抱着一卷材料,正打算从一条皮带上方跨过去。我连忙喊住了他,说:“皮带上方不能走,要从安全通道走。”他犹豫了一下,说:“这皮带不是停着的吗?”我解释说:“就算是停着的也不行。万一突然启动起来了呢?而且,你这属于违章违规行为。”他说:“从安全通道走得绕一大截路,我也是为了节省时间、赶进度。”我说:“安全第一,你为了节省那点时间,万一……”我对他进行了一番宣教,然后监督他从安全通道离开了。
这件小事引发了我的思考。众所周知,“三违”的危害性极大,且管理的难度也大,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必须把它消除。首先,消除“三违”,就要消除造成“三违”的种种不良心态。一是违章指挥心态,即凭经验办事,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忽视了时间、空间上的具体条件的变化,或者是重生产轻安全,抢进度弃安全;二是违章作业的心态,怕费力、图省事,怎么省劲怎么干,心存侥幸,觉得别人都是这么干的,自己“照葫芦画瓢”也没啥,或是情绪急躁,急于求成,未考虑周密,仓促上阵;三是违反劳动纪律的心态,迟到、早退、溜岗、串岗、睡岗,纪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不强。
针对以上“三违”形成原因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强反“三违”宣传教育,帮助干部职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认知和掌握,促进每一名职工都深刻认识到这个问题。二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根据各岗位情况,加强应知应会定向培训,提高班前班后会质量,充分利用“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考”三个一管理,同时,强力推行“岗位描述”等管理方法,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三是不断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三违”行为,用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手腕,提高为“三违”买单的成本,促使每一位职工对“三违”行为“不敢为”、“不愿为”、“不能为”。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就告诉我们,违章多了,必然造成事故;小事故不断,必然造成大事故,这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律。今年煤化运营公司推出项目部管理人员“三违”指标量化考核规定,旨在从管理上树立反“三违”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地头脑,狠反“三违”行为,杜绝因“三违”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煤化运营公司 毕兴民)
这件小事引发了我的思考。众所周知,“三违”的危害性极大,且管理的难度也大,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必须把它消除。首先,消除“三违”,就要消除造成“三违”的种种不良心态。一是违章指挥心态,即凭经验办事,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忽视了时间、空间上的具体条件的变化,或者是重生产轻安全,抢进度弃安全;二是违章作业的心态,怕费力、图省事,怎么省劲怎么干,心存侥幸,觉得别人都是这么干的,自己“照葫芦画瓢”也没啥,或是情绪急躁,急于求成,未考虑周密,仓促上阵;三是违反劳动纪律的心态,迟到、早退、溜岗、串岗、睡岗,纪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不强。
针对以上“三违”形成原因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强反“三违”宣传教育,帮助干部职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认知和掌握,促进每一名职工都深刻认识到这个问题。二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根据各岗位情况,加强应知应会定向培训,提高班前班后会质量,充分利用“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考”三个一管理,同时,强力推行“岗位描述”等管理方法,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三是不断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三违”行为,用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手腕,提高为“三违”买单的成本,促使每一位职工对“三违”行为“不敢为”、“不愿为”、“不能为”。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就告诉我们,违章多了,必然造成事故;小事故不断,必然造成大事故,这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律。今年煤化运营公司推出项目部管理人员“三违”指标量化考核规定,旨在从管理上树立反“三违”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地头脑,狠反“三违”行为,杜绝因“三违”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煤化运营公司 毕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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