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三原县供电分公司支部书记何志阳榜上有名,荣获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7年,三原县供电分公司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以贯彻十九大六中全会会议精神为主线,以“一流配电网企业建设”为目标,立足实际,服务大局,结合企业生产经营,行业特色,培育了公司文明风尚,建设和谐企业文化,持续纵深公司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动新时期现代化企业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作为该公司支部书记,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何志阳同志始终以坚定的党性为后盾,以崇高的政治责任感为动力,以中、省、市及上级公司会议文件精神为引领,带领公司全体干部员工,积极创新,攻坚克难,以行之有效的方式将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参与的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抓落实,重实效,相继开展了“我们的节日、厚德陕西、行业特色、好人评选”等活动,其中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因为形式的新颖和富有感染力的内容,获得了各级文明办的一致好评,并多次被县上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模范单位,组织各单位进行观摩学习。(文/通讯员 崔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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