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25日,大唐集团安全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中国能建西北电建承建的长春烟改项目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项目部的简单汇报,随后深入施工现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机械防护、临时用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重点了解了烟囱内筒拆除及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组表示,现场文明施工代表企业的文化和窗口,要将“安全”二字牢记心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心,安排好复工进场员工的安全再教育工作,检查组强调,烟囱施工过程要将吊篮和安全绳固定好,做好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树立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
据悉,该工程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与东环城路交汇处。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5、6号机组为2×200MW热电厂燃煤供热发电机组,本次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新设钛钢复合板材料排烟内筒高度为213米,直径为5.8米;采用自立式支承结构,上下等直径布置。(陈映林 张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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