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向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映,兴平市“友谊西路陕西玻璃纤维厂将加工玻璃的废料排到周边村庄,空气中漂浮物多”的问题。咸阳市市委、市政府责成兴平市委、市政府立即核实。
经调查,陕西华特玻纤材料集团公司,位于兴平市西城区友谊南路,主要以石英砂为原料,从事玻璃纤维制品、玻璃钢制品及贵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该公司的不合格玻璃丝目前存量约为75吨,其中35吨准备做保温毡用,另外约40吨计划向山东一公司销售。工作人员在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固废处置上,存在湿法毡事业部及织布车间对不合格玻璃丝打包不规范,现场散乱,未进行全封闭作业,存在颗粒物漂至空中的问题。同时,未对山东这一工贸公司的处置能力进行审查。
2016年3月28日,兴平市环保局发现,该公司对工业废弃物未采取规范化处置措施,将不合格的玻璃丝与生活垃圾混合倾倒至附近村庄垃圾壕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此,兴平市工发局和环保局要求该公司上报整改方案并务必在2017年1月15日前整改到位。同时,该公司副总经理在该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大会上作深刻书面检讨,对织布车间主任、湿法毡事业部经理、实业公司经理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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