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赵毅波)在10月20日兑付期到来前的几个小时,央企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钢股份”)确定延期支付本期利息,构成事实上的违约,从而成为首家发生债券违约的钢铁央企。
中钢股份周一晚间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公告称,将延期支付“10中钢债”本期利息,拟以所持上市公司中钢国际的股票为债券本期利息追加质押担保。
面临债权人回售登记压力
金银岛分析师易易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在确定延期支付本期利息之后,中钢股份事实上已经构成违约。
除了本期利息兑付之外,中钢股份当前面临的直接问题还在于债权人的回售登记压力。
中国债券信息网资料显示,中钢股份于2010年10月20日发布了2010年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中钢债”),由母公司中钢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0中钢债”发行规模20亿元,今年10月20日为付息日。
“10中钢债”发行说明书显示,在债券续存期第五年末,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今年9月29日-10月12日为债券持有人回售登记期。
然而,随着中钢股份现金流趋于枯竭,投资者纷纷选择出场,令“10中钢债”走向违约,中钢股份被迫将回售登记期不断往后推延。
10月10日,中钢股份将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10月16日;16日,中钢股份再将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11月16日。
中钢态度积极,“目的是缓和时间”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目前投资者情绪较为悲观,不少人已经选择退场。在此前中钢股份发布那份《关于恳请配合解决“10中钢债”兑付难题的函》中,公司也承认了这一事实。
金银岛分析师易易表示,在兑付期到来之前,中钢发布该公告的目的就在于给这项债券的双方提供缓和时间,同时,中钢也在向外界表明自己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股票质押就是目前拿出的办法。“打个比喻吧,如同我开车撞了人,如果人没事也不起诉,就可以私了了,但这撞人的事实是发生过的,但如果人‘挂了’警察介入则为刑事案想私了都不可能。”
10月20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就中钢债延期付息一事多次致电中钢股份相关负责人,均无人接听。
近期中国债券违约事件
2014年3月7日 *ST超日(破产重组后更名为“协鑫集成”)发行的“11超日债”违约,是债券公募市场首次出现利息违约的事件。
2015年4月7日 中科云网宣布“ST湘鄂债”无法按时、足额筹集资金,构成实质违约。
4月21日 天威集团称,未能按期兑付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1天威MTN2”的本年利息。
9月15日 二重集团称有无法按期支付及不能支付“12二重集MTN1”利息的可能性。
10月12日 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称,该公司10月18日到期的13亿元中期票据“12雨润MTN1”本息兑付存在不确定性。
10月12日 珠海中富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发行的“12中富01”和“12珠中富MTN1”存在重大风险。
10月13日 天威英利发布公告称,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兑付“10英利MTN1”本息。 整理/罗超
■ 释疑
中钢股份为何陷债务困局?
作为一家大型央企,中钢为何会走到债务违约这一步?分析人士认为,中钢债务困局与行业不景气和自身定位出现问题均有关。
上钢网分析师张磊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中钢的债务问题首先是企业自身定位的问题,此前大规模扩张,合作伙伴多以民企为主,且相关财务把控不严,造成经营风险提高;同时,随着国际铁矿石价格大跌,中钢的海外投资屡屡碰壁,对其自身也产生极大负面影响。
金银岛分析师易易也表示,中钢近年扩张过于迅速,资金难免掣肘,现在行业逐渐不景气,中钢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资金链出了大问题。
在资金流出现问题之际,中钢股份2014年财报数据至今仍然未予公布,有分析称,中钢股份是在故意掩盖财务漏洞,拖延问题解决。
目前,评级公司中诚信国际对中钢股份的主体信用等级为BB,并将其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10中钢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BB。
此外,行业不景气也致使业绩欠佳。中钢协今年7月曾发文警示,当前全行业处于盈亏边缘,主营业务亏损严重,特别是资金风险更加突出,多数企业还面临着银行压贷、抽贷、限贷等困难,资金链异常紧张,防风险首要的就是要保证资金链不断裂。
民生证券李奇霖分析认为,钢铁、煤炭、石油化工和纺织是信用风险高的行业,投资者应重点关注民营企业、资产负债率极高的国有企业以及集团公司的偿债能力。 新京报记者 赵毅波
■ 相关
中钢国际股票将承压
在遭遇资金流困境之时,中钢股份选择将上市公司中钢国际股票质押。
新京报记者梳理看到,中钢股份目前持有中钢国际2.25亿股,持股比例35.13%。持有中钢天源5171万股,持股比例25.94%。截至昨日收盘,中钢国际报17.37元,下跌0.86%;中钢天源报15.96元,上涨0.19%。
中钢国际相关负责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中钢股份是公司的大股东,但对于股票质押一事“并不清楚”,尚未接收到这项通知。
金银岛分析师易易表示,从常理上说,如果将公司股票用于质押,上市公司方面肯定会不愿意,公司股价未来也将承受下跌压力。
上钢网分析师张磊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钢铁行业中资金流非常重要,选择股票质押这是无奈之举。但通过股票质押的方式只能在短期内缓解资金紧张的问题,而且对上市公司的股价造成压力,市值也将相应缩水。
“长期来看,中钢的未来则取决于国家政策。国家实施资金救助的可能性并不大。随着中央加快国企改革步伐,经营不佳的中钢可能成为在引入民资参与资产重组等方面改革的试点”,张磊说。 新京报记者 赵毅波
■ 延伸
债券违约有哪些补救措施?
中钢股份不能按时支付债券本期利息后,选择股票质押方式自救。而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在曾经出现了债券违约的企业中,多数选择破产重整,此外,也屡有政府出面兜底的案例出现。
2014年3月,*ST超日(破产重组后更名为“协鑫集成”)成为债券公募市场首次出现利息违约事件,也标志着债市刚性兑付的惯例被打破。
债券违约一旦发生,则意味着投资人很难追回投资款。中金公司研报认为,对于普通无增信的债券,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投资者主要可以通过违约求偿诉讼和破产诉讼两条途径追偿。而对于有增信措施的债券,债权人还可直接要求担保人代付或通过处置抵质押物获得赔偿。
而近年来爆发债券违约危机的公司,比如*ST超日、天威集团和二重集团,都走上了破产重整的道路。
根据我国《破产法》,破产分为重整、清算、和解三种程序。重整是指不对无偿付能力债务人的财产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组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继续经营其业务。
新京报记者发现,近期不少违约事件爆发后,解决过程中都有政府的身影。“11超日债”发生违约后, *ST超日在政府的协调下,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引进国资背景的公司,它们以担保人的角色承接了*ST超日的债务,“11超日债”债民获得了全额赔付。
今年4月,大宏纺织发行的“13大宏债”也出现兑付危机,江苏省射阳县政府也出面督办,由射阳城投代偿3亿元本息。 新京报记者 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