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电建承建的岚皋项目被授予岚皋县文明工地

西北电建承建的岚皋项目被授予岚皋县文明工地

2014-11-15 21:38:47    554次点击               发布者:李铂岩       字体:【

本网讯 西北电建承建的岚皋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于2014年11月5日经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岚皋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岚皋县公安局领导、长达监理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县级文明工地验收,并顺利通过达到县级文明工地标准。

该项目开工时,项目部就按创建安康市文明工地的标准进行策划,现场布置、工期安排、各级管理责任到人,与施工各班组签定安全文明工地协议及相关制度,制定质量奖罚制度、质量通病防止措施、质量创优计划等制度。同时,该项目部本着“真诚服务、追求一流”的企业精神,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相关工作,得到监理、业主的一致好评。
据悉,该项目承建内容为新建岚皋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6824.51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南楼)建设面积5400.91平方米,地上7层,框架结构;业务技术用房(北楼)建设面积1423.60平方米,地上4层,框架结构;门卫房14.36平方米。庞克勋 冯彦明 刘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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