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浦
曾带领濒临破产的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汽),一跃成为产值超过百亿元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陕西商界乃至政届都举足轻重的张玉浦可能不会想到,一起普通的诉讼纠纷,会将其卷入其中。
近日,有知情人士向记者爆料称,惹上官司风波的陕西华奥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奥德销售公司)的法人代表卓红燕,疑为陕汽前董事长张玉浦的儿媳妇,而该公司承接了陕汽重卡销售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过多日调查发现,除了卓红燕,另一个“幕后人物”张志毅亦浮出水面。经记者多方调查,张志毅与张玉浦疑为父子关系。二人在张玉浦尚在任时,在北京注册公司成为陕汽的一级经销商,随后又陆续在陕西、北京、新疆、四川、湖南等地注册销售公司,形成隐秘的“华奥德”系版图。
凭借“华奥德”系,张氏夫妇从中获利可观。以陕西华奥德销售公司为例,其官网信息披露,公司截至2013年6月累计销量2300余辆,实现销售额累计6.9亿元。不仅如此,陕汽亦有“内部员工”牵涉其中,参股“华奥德”系。
然而,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企高管禁止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或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无论是党纪层面,还是国企领导人从业方面的相关法规,这种行为肯定是违规的。轻则违纪,重则可能涉嫌变相的利益输送。”一位受访律师向记者表示。
就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陕汽方面进行求证,其相关人士回应称,并不清楚张玉浦儿子、儿媳注册关联公司,亦不清楚公司中高层参股一事。张玉浦则表示,“(华奥德)都是正常经营,谁都可以(成为经销商),他们都是按程序办事的。”
“儿子、儿媳”身影浮现
知情人士的爆料源于一起诉讼纠纷。
2013年,因所购车辆涉嫌问题产品,西安得仁公司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将陕西华奥德销售公司诉至法庭,要求判定双方签订合同无效并予以相应赔偿。
不过,看似一起普通的纠纷,前述知情人士却向记者爆料,陕西华奥德销售公司法人代表与陕汽前董事长的关系非比寻常,“你去陕汽打听下,都知道(陕西)华奥德的老总卓红燕,是张玉浦的儿媳妇。”
据上述爆料人说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了陕西华奥德销售公司注册信息,该公司于2011年1月成立,发起股东为1名法人股东北京华奥德机械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奥德),以及3名自然人股东。
卓红燕并未持有陕西华奥德的股份,但其是公司法人代表,同时亦是执行董事兼经理。关于卓红燕的身份,记者获取的相关信息显示,其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二区。
与此同时,陕西华奥德销售公司的3名自然人股东中,一位名叫张志毅的股东进入记者视野,其住址则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
记者查询北京华奥德注册信息发现,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竟为卓红燕和张志毅,双方各持股50%。
从记者掌握的现有信息来看,卓红燕和张志毅为陕西华奥德实际控制人,住址均在北京,卓红燕据爆料为张玉浦的儿媳,而张志毅与张玉浦同姓。那么,张志毅和张玉浦是否为父子关系,三者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
近日,记者来到张玉浦居住过的陕汽万寿小区,多名小区居民向记者证实,张志毅的确为张玉浦儿子,“张玉浦有两个儿子,张志毅在北京,另一个儿子在美国。”小区居民透露。
随后,记者向陕西华奥德销售公司方面求证,其工作人员则证实了卓红燕和张志毅系夫妻关系,并称“卓总不在,不方便接受采访,卓总和张总基本不在这边公司,一直在北京。”
记者亦致电卓红燕,欲进一步佐证上述三者的关系。接听电话者为一名不愿透露身份男士(当记者追问其是否为张志毅时,其并未承认亦未否认),该男士告诉记者有关陕西华奥德被起诉一事,在等陕西高院二审判决,目前不便过多回应。
而对于卓红燕和张志毅的夫妻关系,以及与张玉浦的亲属关系,上述男士予以默认,但并不愿意对此作正面回应。“我不知道你问这是什么意思,这事和案子有关系吗?”
低调的“华奥德”系
张玉浦在陕汽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1990年,陕汽濒临破产边缘,张玉浦临危受命出任陕汽第六任厂长,此后经过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短短18年间,陕汽这个当时国家投资不足亿元、陷于严重危机的汽车三线企业,一跃发展成产值超百亿元的中国500强企业集团。
公开搜索发现,在有关张玉浦的报道中,对其在陕汽做出的成绩褒扬者众多。基于张玉浦对陕汽的贡献,其身上亦拥有“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2005年度陕西十大杰出贡献企业家”等众多光环。
不过,张玉浦作为国有企业的高管,却出现了疑似其儿子与儿媳注册与陕汽有业务往来的关联公司一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北京华奥德注册信息显示,公司2006年10月注册成立,实际控制人为卓红燕和张志毅,二人各持股50%。彼时,张玉浦尚为陕汽的董事长(2008年卸任)。
成立后的北京华奥德扩张迅猛,据记者了解,其下面已有三家分公司,分别为销售分公司、顺义分公司和房山分公司。
以北京华奥德为平台,2011年,卓红燕和张志毅注册成立陕西华奥德销售公司,其中北京华奥德持股40%,3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张志毅持有10.2%,丁江持有9.8%,王秋惠持有40%。
两年后,二者又注册成立北京华奥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华奥德销售公司)。记者获取的公司股东信息显示,陕西华奥德持股40%,北京华奥德持股12%,其余股东为4个自然人。
从2011年陕西华奥德成立到目前,卓红燕和张志毅还先后在新疆、湖南、四川注册成立了汽车销售公司,分别为礼泉华奥德重卡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华昊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华昊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华昊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此外,北京华奥德还与陕汽下属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其持有北京陕汽德仕进出口有限公司15%股份,另外85%由陕西德仕汽车部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而其为陕汽的下属子公司。
至此,卓红燕和张志毅成为7家“华奥德”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参股陕汽子公司,构建了低调的“华奥德”系。而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相应法规以及询问多位律师得知,此行为与国家法规规定相背离。
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不得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另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亦明晰,禁止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前述律师表示,国企领导直系亲属办企业没有问题,但是不能投资与国企有关联业务往来的企业,这肯定是违规的。“子女的公司销售的是陕汽的主营产品,涉嫌变相的利益输送。”
微妙的关联交易
2008年张玉浦卸任陕汽董事长一职。记者获取的陕国资任【2008】156号文件显示,2008年5月27日,陕西省国资委研究决定张玉浦不再担任陕汽董事长、董事职务。
而张玉浦尚在任时,张志毅和卓红燕于2006年注册成立了北京华奥德。
公开检索北京华奥德信息显示,该公司是一家以销售陕西重型汽车整车及配件的公司,是陕重汽的一级经销商。主要经营范围是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建材、汽车(不含小轿车)。
多则公开招聘信息对于北京华奥德的业绩描述为,“我公司成立三年,发展前景很好,2009年销售收入比2008年增长40%。”
此外,陕西华奥德官网信息亦显示,公司是具备售后维修、配件销售、汽车信贷、保险服务为一体的汽车业务综合服务商,涉及陕汽重卡全系列产品,为陕汽重卡核心销售商。
关于公司的业绩,上述官网信息则称,“自公司成立以来,年销量1000余辆,截至2013年6月份累计销量2300余辆,实现销售额累计6.9亿元,在陕西重卡市场具有关键影响力。”
记者获取的陕西华奥德2011年的经营数据显示,公司当年的营业收入为7244.11万元,年末资产总额为901.74万元。
对此,另一位业内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广义的关联交易及从法理上来讲,若其注册公司与国有企业存在交易肯定为关联交易。若交易中存在价格不当的现象,可能会涉嫌不正当竞争或涉嫌套取国有资产。
陕汽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于张玉浦的儿子、儿媳注册关联公司,其并不知情,“这事我怎么能知道?”
记者亦致电张玉浦,张玉浦则称,“我不太介入其中的事情,我已经退休六年了。他们是正常经营的,有问题和纠纷都是自行解决。你们可以去厂里打听,我从没有为他们的事说过一句话,打过一次招呼,从来都没有过。都是正常经营,谁都可以(成为经销商),他们都是按程序办事的。”
不过,张玉浦再三强调,其在电话中与记者的对话不算采访,若要采访必须见面,并告知合适的时间会约记者面访,然而此后记者一直未得到张玉浦的回应,记者拨打其电话并发去短信亦未得到相应回复。
疑似陕汽中高层曾参股
事实上,除了“华奥德”系与陕汽微妙的关系外,记者还发现,陕汽下属公司有诸多中高层参股“华奥德”系。
北京华奥德档案信息显示,公司于2006年注册成立,发起股东为王刚、卓红燕、张志毅3个自然人,2011年王刚退出,公司股东变更为卓红燕和张志毅。
记者公开检索发现,王刚与陕汽集团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同名,此后经记者向王刚核实,证实两者确为同一人。
“当时张志毅说要成立一家公司,需要几个发起人,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但我没有参与到(华奥德)任何有关的经营活动当中,他们主要做的是内销部分,我做的是外销,两者没有关系。”王刚回应称。
除了王刚外,记者获取的北京华奥德销售公司股东信息显示,其股东为陕西华奥德持股40%,北京华奥德持股12%,另外4名股东均为自然人。
自然人股东中,丁江持股10%,任丽持股10%,王红娟持股10%,杨程持股18%。记者公开检索发现,王红娟与陕汽销售部副总经理同名;杨程则与陕西重汽北京销售分公司客户经理同名。
湖南华昊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构成中,陕西华奥德持股51%,其余6个自然人股东分别为:殷红军持股15%,杨建军持股10%,丁江持股9%,杨建忠、王魁、刘勇各持股5%。其中殷红军与陕汽销售公司广州办事处经理同名;杨建军与陕汽南京办事处服务经理同名。
不过,王红娟、杨程、殷红军和杨建军是否就是陕汽上述中高层人员,尚不得而知。记者向陕汽方面求证,其相关人士则回应称,并不清楚参股一事。“我们只负责公司对外新宣传,你问的不属于我们工作范畴,我不清楚。”
而上述陕汽中高层疑似参股“华奥德”系,则与国务院国资委于2008年下发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相背离。
《意见》指出,关联企业指与本国有企业有关联关系或业务关联且无国有股份的企业。严格限制职工投资关联关系企业;禁止职工投资为本企业提供燃料、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和提供设计、施工、维修、产品销售、中介服务或与本企业有其他业务关联的企业。
上述《意见》要求,国有企业中已投资上述不得投资的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自本意见印发后1年内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国有企业职工是严禁对外投资关联企业或在关联企业中任职的,这种情形肯定也是违规的。”前述律师表示。
每经记者何方(化名)发自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