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一个多月以前,渭南潼关县潼金矿业公司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责任事故,却始终隐瞒不报。经过半个多月调查,事故已被安监部门认定为瞒报生产责任事故,相关责任追究正在进行。
发生事故的潼金矿业公司德兴7号库坑口,位于潼关县安乐镇蒿岔峪内,该坑口持有探矿证。坑口负责人介绍说,6月25号的事故,造成1人死亡。
德兴7号库坑口车间主任朱兆明:当时带班人员(杨琳),给我汇报,就是十坪那块清理巷道的时候,那个帮板下来把人砸住了,石头不坚固溜下来,砸到了工人身上,就是当时受伤了,送到医院的途中死亡了。
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被送到县医院进行救治,但抢救无效死亡,7月3号,该坑口施工队项目部私自与死者家属达成善后事宜,但并没有向当地安监部门上报。7月14号,潼关县安监局接到上级安监部门的事故核查督办函,随后展开全面调查。
潼关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张养学:我局对这个事故进行了核查,事故发生以后,生产现场带班人员并没有及时向企业和我局汇报也没有做事故报告,所以我局认为这属于一起瞒报的生产责任事故。
据了解,7月28号,潼关县安监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及有关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目前,事故坑口已经处于全面停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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